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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官員及議員們必須提升講普通話水平,方能登大雅之堂 文:謝悦漢

最近有一則新聞,就是香港立法會議員上月訪京與夏寶龍主任座談,很多議員普通話水平有限,夏主任當面鼓勵學好普通話,此則新聞令人感慨萬千。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先生7月2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與參加國家事務研修班的立法會議員座談交流。(立法會新聞圖片)

回歸近30年,高官議員仍未學好普通話

記得30年前香港仍處在港英政府治理的時代,不論是官員或議員,均要求流利標準英語。回歸近30年,根據投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職位的學位或專業程度準則,須通過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BLNST)。CRE包括中、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要求45分鐘內答完40题選擇題,但上述都是文字測試,未提到中英文口語測試。

回歸近30年,不少人為官多年仍未學好普通話,但照升不誤。我有相熟的前港英政府官員的好友告知,不能講流利英語和寫流暢清晰英文,根本無法担任AO(政務主任)及EO(行政主任)職位,因為頂層肯定是「鬼佬」,原來如此。可能是特區政府官員全部是本地精英,沒有北京委派官員來港主持大局,故此高官及議員覺得無必要學好普通話,因為上層全是「自己友」本地人。我個人對此現象深感遺憾。

應在香港更好地推廣學習普通話

立法會主席李慧琼在會見中發言。(立法會新聞圖片)

全國人大於2026年3月表決通過、並於同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該法將港澳台及海外華僑納入適用範圍,要求港澳特區對接國家發展與維護國家統一。上述法律「序言」及7章共65條(涵蓋總則、精神家園、交往交流交融、繁榮發展、保障監督、法律責任與附則),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法定主線與核心原則。

這項法律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雖不直接適用於香港,但法律精神、原則對香港有約束與指引作用,其中,這部法律明確指出,國家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透過本地法律、教育、社會政策,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我認為,在香港推廣學習好普通話就是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上月訪京學習的立法議員,在會談中有近半議員發言,李慧琼身為全國人大代表多年,講普通話當然不成問題,但不少議員發言時,所講的普通話都頗爲「普通」,更有個別議員的普通話被形容爲猶如廣東話「讀歪一點點」,夏寶龍笑言沒理由反而要他學好廣東話。

這種「對話」是嚴肅的提醒。香港很多「醒目仔」,相信行政高官和議員們今後會在家中勤練普通話,但是,僅有高官勤學普通話仍未足夠,如果市民及學生缺少訓練及培訓,而整個社會風氣仍以廣東話為主,又怎能令大多數人可以講流利正宗普通話?

反觀新加坡華人,一般均能講流利普通話,因為在校的學生,不管他們的籍貫是廣東、福建、潮汕等地,在校必須用英語或普通話交談。由於我的孫兒是就讀本地的國際學校,校內規定學生只能講英語和普通話,所以孫兒可以用北京腔的普通話和我交談,說明他的中文導師的普通話水準甚高,才能令學生很自信講普通話。

學好普通話有利商業、旅遊、文化交流

特區政府應更積極推動普通話教學。

現今大多數港人喜歡到內地旅遊,不管是廣東、廣西、福建或其他各省市,雖然當地人仍保留講當地方言,但絕大數人都可以互用普通話溝通,所以港人在內地不會因方言問題受困擾。但無可否認,香港要令普通話流行,能夠英語普通話並重,一定遭遇别有用心的人(黃絲或外國代理人)大力反對,並用種種方式抹黑和醜化,恐嚇港人正受到北京高壓和令港人失去各種自由,包括言語和言論自由,但是非黑白,真理就是真理,港人學好普通話,不論工作,經商、旅遊、文化交流,均有莫大益處。

請記住,時移勢易,良好風氣雖然未能一時到位,但大勢所趨,期望高官及議員們以身作則,率先講好普通話,否則貽笑大方,醜態畢露,日後成為別人的「笑話」,他們應「知醜」。

文:謝悅漢

資深媒體人,經常有作品登在《亞洲週刋》及內地《今日頭條》網站,著作包括《水泥森林中吶喊》(天地圖書)及《香港仍有善心人》(大公報)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