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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雙標」惹爭議 政府應檢討回流福利政策

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日前就部分港人長期離港、甚至移居海外多年後回流,仍可即時享用公營房屋及醫療等福利提出書面質詢,批評「人不在,福利在」的現象導致公共資源被濫用及分配不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指,各項福利及服務性質不同,如要調整甚至限制長期離港或回流居港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享用公共福利及服務,需審慎處理,不能一概而論,並表明醫管局暫無意就此進行調查。

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日前就部分港人長期離港、甚至移居海外多年後回流,仍可即時享用公營房屋及醫療等福利提出書面質詢,批評「人不在,福利在」的現象導致公共資源被濫用及分配不公。

福利制度必須不斷檢討和優化

香港尚未完全解決財赤問題,人口老化更令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支出年年上升,已成為政府財政的最大負擔。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福利制度必須不斷檢討和優化,以適應社會變化,這是對公共資源應有的責任。

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福利制度必須不斷檢討和優化,以適應社會變化,這是對公共資源應有的責任。

英國2021年開放BNO移英「5+1」安排,首批大規模申請者將於2027年達到申請永居資格。隨着英國經濟低迷、就業市場惡化,相信會有相當一部分移英港人選擇回流香港,這種趨勢已初現端倪。這批回流人口移英後不再向香港特區政府納稅,回流後卻可即時重新享用公營醫療、輪候公屋等資源。而政府對此並沒有做好準確估算,亦未有充分準備,這部分人口流動將對本地醫療、房屋等服務構成的額外需求,值得留意。

社福「雙標」對凝聚力的侵蝕不容低估

與此同時,社會上亦十分關切現行福利制度在不同背景入境人士之間存在的差異。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新來港人士,必須在港居住滿七年,才可申請公屋及領取綜援等福利。他們在未滿七年之前,即使已在港生活、工作、納稅,仍無法享有完整的公共服務。與此相對,移居海外多年的港人——即使已加入外國國籍、多年未在港居住、未履行納稅人責任——只要手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回流,便可即時使用各種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公營醫療方面,現行規定並無要求使用者須居住香港某指定日數。公屋申請方面,雖然規定申請者必須現居於香港,但回流者只要「現居」便可符合資格,並無額外的持續居港年期要求。一面是「住滿七年方可享福」,一面是「離港多年回流即享」。這種「雙重標準」在社會上引發的議論,對社會凝聚力的侵蝕不容低估。

內地新來港人士須居住滿七年才可申請公屋。

然而,政府對這一問題的掌握程度相當有限。孫玉菡在回覆中承認,現時就「長期離港」或「回流居港」並無普遍接受的定義,政府沒有備存相關統計數字。回流港人有多少、使用了多少公共資源、對本地服務構成多大壓力——這些基本數據,政府一概欠奉。沒有數據,就無從評估影響;沒有評估,就無從制定對策。完善數據收集與定期公布,是政府優化政策的必要前提。

「一刀切」不可取 但應作出分層優化

問題的複雜性確實不容低估。回流港人的福利政策,涉及永久居民法定權利、「雙重國籍」,以及人道救助、基本生活保障等問題,簡單的「一刀切」方案並不可取。孫玉菡強調的「審慎」態度值得肯定。但「審慎」不意味着「無可作爲」,政府在堅持審慎原則的同時,在針對不同公共服務作出分層優化,有值得探討的空間。例如,回流港人除緊急救助外,可否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自付醫療費用?公屋申請可否增加回流後的持續居港年限要求?

回流港人除緊急救助外,可否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自付醫療費用?

面對BNO回流潮、持續攀升的公共開支,以及社會對「雙標」福利的不滿情緒,政府需及早着手研究、建立監察數據、提出具體優化方案。這既是對公共資源負責,也是對社會公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