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從善如流研改機制 應以人為本優化暑熱警告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昨日(11日)公開回應,指處方對於近日在破紀錄高溫下工作暑熱警告「只黃不紅」的現象「都充滿問號」,表明會與天文台商討改善機制,包括考慮「多軌制」等方向,爭取在暑假內完成檢討。從8月9日氣溫創143年新高引發社會廣泛質疑,到8月11日處長親自交代優化路向,前後不過兩日。這種積極回應社會、直面制度缺陷的態度,展現了政府從善如流的施政作風,值得肯定。
因應實際情況優化暑熱警告機制
「工作暑熱警告」自2023年5月推出以來,截至昨日共發出204次警告,全為黃色,紅色與黑色從未亮相。一個連143年最高溫都未能觸發更高級別的警告系統,其設計本身已不言自明地存在問題。

問題根源,在於現行機制採用一套根本不適用於戶外工作的指數。許澤森解釋,香港屬嶺南氣候,機制將濕熱及悶熱的比重調高至80%,導致直接曝曬下的熱輻射比重被相應拉低。結果便是:當戶外高溫且陽光猛烈但通風良好時,系統未能充分反映戶外工友所承受的實際熱壓力。林超英更直指,香港暑熱指數原是針對一般大眾設計,由於市民大部分時間在室內活動,太陽曝曬的份量很少,根本不適用於露天工作處境。用一套為室內環境設計的指數來決定戶外工人能否休息,制度與現實的脫節,可謂明顯。
同時需留意,「工作暑熱警告」只是一套行政指引,不具備法律約束力。黃色警告下,僱主沒有法律責任安排工人休息;紅色、黑色警告即使發出,也無法對違規僱主作出處罰。這意味着,警告發得再準確、調整得再頻密,若僱主不配合,工人依然要「頂硬上」。建造業總工會多次指出,地盤工友在高溫下長時間工作,中暑風險極高,但黃色警告下工友只能繼續幹活。更何況,「中暑」至今仍未納入法定職業病清單,工人若在工作期間中暑,要證明與工作有關並不容易,工傷賠償之路困難重重。一個沒有法律效力的警告,加上一套與戶外工作環境脫節的指標,對工人的保障可謂極其有限。

對於一些特別容易受暑熱天氣影響的工種——建築地盤工人、戶外清潔工、送貨搬運工人,以至在沒有冷氣、通風不良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廚房員工、貨倉管理員——不同工種面對的暑熱風險截然不同,一個統一的警告指標無法照顧所有行業的特殊處境。地盤工友在烈日下長時間體力勞動,與在室內悶熱環境工作的工友,所需休息安排和防護措施自然有別。勞工處若不能與建造業、清潔服務業、物流業等行業組織合作,為個別行業訂立針對性的作業指引,則再怎麼調整警告門檻,也難以真正回應前線工人的實際需要。
加強防暑知識的推廣和宣傳
氣候變化的影響顯著,極端酷熱天氣只會越來越頻繁。政府優化暑熱警告機制的同時,社會整體對暑熱風險的認知同樣需要提升。不少僱主對高溫環境下長時間工作的累積損害認識不足,以為「有風扇吹住就冇事」;不少工人亦缺乏識別中暑徵兆和及時求助的意識。勞工處在制度層面之外,有責任加強防暑知識的推廣和宣傳,尤其針對高風險行業和弱勢群體。這些工作雖然屬於「軟措施」,但長期而言有助於改變社會對暑熱風險的整體態度,是制度優化以外不可或缺的一環。
勞工處今次「從善如流」,是好事,但優化機制不能止於「調整數字」。許澤森說「希望盡快」完成檢討,但缺乏明確承諾。當極端高溫已變為「常態」,每一次拖延,都可能意味着下一場破紀錄高溫來臨時,戶外工人依然要在烈日下「頂硬上」。制度的存在意義,在於關鍵時刻發揮作用;若連150年一遇的高溫都只能換來一句「充滿問號」,這個制度的存在價值便大打折扣。以人為本,不應只是一句口號,而應成為制度設計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