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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犬襲人襲狗頻釀悲劇 人寵共融須有完善配套

過去一星期,香港接連發生多宗涉及犬隻的嚴重襲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震驚社會。先有元朗一隻重約60公斤的大型惡犬在18分鐘內接連咬死兩隻小狗;繼而打鼓嶺坪洋村一間寵物酒店發生致命慘劇,33歲女負責人遭一隻重約30公斤的混種格鬥犬狂咬約1分鐘,頭頸多處嚴重撕裂,當場身亡。這兩宗事件,制度漏洞是共通的兇手。當打鼓嶺傷人犬——一隻混種格鬥犬可以通過晶片登記為「唐狗」而遊走於監管之外,當一隻已有咬人前科的犬隻可以若無其事地回到主人身邊直至釀成更嚴重的悲劇,本港犬隻管理制度已到了須從頭審視的地步。

元朗日前發生大狗咬死細狗的慘劇。

登記識別和監管制度存漏洞

晶片登記制度的識別漏洞,是整個監管鏈條的第一道崩口。《危險狗隻規例》對格鬥犬隻及其混種後代設有明確的管制要求:在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以不超過1.5米的狗帶牽引,並須絕育。規定寫得清楚,但執行的前提是——執法部門必須知道某一隻狗屬於受管制品種。打鼓嶺事件中的涉事狗隻晶片登記為唐狗,但實際上卻是格鬥犬混種——晶片未能準確識別危險犬種,意味現行監管制度存在根本性的識別漏洞。

打鼓嶺事件中的涉事狗隻晶片登記為唐狗,但實際上卻是格鬥犬混種——晶片未能準確識別危險犬種。

元朗事件則暴露了監管的另一道缺口。涉事惡犬早在7月已曾咬傷一隻哥基犬,並被漁護署帶走,其後由狗主接回。一隻已證實具有攻擊性的犬隻,在毫無後續監管的情況下重返社區,終釀成狗隻兩死一傷。漁護署其後以《危險狗隻規例》控告狗主,最高刑罰為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罰則不算輕,但關鍵在於執法與震懾的頻率——若違規者大多只收到口頭警告,而非面對實際檢控,罰則再重亦形同虛設。

兩宗事件的共通之處,在於它們同樣指向一個核心問題:香港的犬隻管理,從識別、登記到監管、執法,每一個環節都存在缺口。而這些缺口疊加在一起,便形成了一個對高風險犬隻幾乎毫無防護能力的制度。晶片登記無法準確識別危險犬種;對有攻擊前科的犬隻缺乏預防性管理機制;違規行為被追究的概率偏低。缺口環環相扣,釀成的悲劇便不止於個案,而成為制度失靈的必然結果。

不能只談「放寬」不談「規管」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人寵共融」政策,今年7月起正式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的食肆。截至7月底,獲批食肆已增至逾970間。政策方向值得肯定,但人寵共融不能只談「放寬」,不談「規管」。

而這幾宗事件接連發生之際,香港社會正處於一個微妙的轉折點。政府近年積極推動「人寵共融」政策,今年7月起正式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的食肆。截至7月底,獲批食肆已增至逾970間。政策方向值得肯定,但人寵共融不能只談「放寬」,不談「規管」。當狗隻可以進入更多公共空間,甚至進入食肆,犬隻管理的配套措施必須同步跟上。否則,人寵共融的美好願景,只會淪為人寵衝突的溫床。

漁護署的數據顯示,今年首7個月已接獲約700宗涉及狗隻咬人或咬傷其他動物的投訴,按比例推算全年可能超過1,200宗。這個數字本身已經說明問題的規模。當犬隻襲擊事件並非偶然發生的個案,而是持續上升的趨勢,政府便不能再以「修例需時」或「研究跟進」來回應社會的憂慮。

香港的犬隻管理問題,並非單純的「惡犬」問題,而是制度滯後於社會變化的問題。寵物數量持續增長,人寵互動的場景日益增多,但相關法例、監管機制、公眾教育卻未能同步跟上。從危險犬隻的識別與登記、狗主責任的追究與震懾,到社區犬隻噪音的管理、人寵共享空間的配套,每一個環節都存在明顯缺口。推動人寵共融是大勢所趨,但若配套監管未能同步完善,每一次政策放寬的同時,亦意味着風險的相應擴大。而最終為這些缺口付出代價的,往往是無辜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