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李宏邦疏忽致病人死亡 死者張淑玲家人入稟索償
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於2018年到整容名醫李宏邦的診所,接受肉毒桿菌素(Botox)注射期間昏迷不治。現年93歲的李宏邦雖然被裁定嚴重疏忽誤殺張淑玲,但因為患有認知障礙而獲無條件釋放。死者張淑玲的姊妹日前(11月7日)再度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案發的診所作出人身傷亡賠償。
原告為張美玲及張愛玲,她們以死者張淑玲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為FRANKLIN W. P. LI’S SURGERY LIMITED。入稟狀指,被告疏忽及違反謹慎責任,在缺乏適當及足夠的復甦設備、人手及設施的情況下,容許在該診所內進行肉毒桿菌注射療程。
由於案發時原告診所由李宏邦及妻子所經營,他們的兒子當日亦曾到過現場,張的家人因此認為診所以及李宏邦一家三口對於張淑玲的安全及福祉都應該負上責任,但他們在事發時選擇先自行對她進行心肺復甦急救,延誤召喚救護車將她送院搶救。
今次是張家第三度就事件入稟,她們於2019年及2021年,已分別興訟向李宏邦,其妻李劉慧珠及兒子李明昇索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