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少將臧幼俠赴港起立聽國歌 遭砍75%月退俸5年 提告敗訴
退役陸軍少將、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2024年8月赴香港出席「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被指在現場起立聆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台灣防務部門認定其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停領5年75%月退俸、追回溢領金,並撤銷19項獎章及執照。臧幼俠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8月17日判決駁回,認定國防部處分合法有據,全案仍可上訴。

臧幼俠2004年7月以陸軍少將身份退伍,支領退休俸等退除給與。2024年8月20日,他出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香港舉辦的「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會場播放國歌期間,被指有起立聆聽致敬的行為。台防務部門接獲通報後,會同內政部門、法務部門及陸委會等機關召開審查會,並約詢當事人後,認定其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團體舉辦的活動,且有妨害「台灣尊嚴」的行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
台防務部門據此裁罰臧幼俠「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溯自2024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其曾領取的獎、勳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其後發函,要求臧幼俠返還已撥入帳戶的退休俸8萬7308台幣(折合約21萬港元),以及溢領的優存利息3萬7991台幣(折合約9340港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亦通知其繳回溢領的新制退除給與3萬7410台幣(折合約9193港元)。

臧幼俠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防務部門蒐證照片、現場轉播光碟及YouTube影片等證據後認定,臧幼俠當天確實出席活動,會場播放國歌期間有起立聆聽致敬的行為。法院指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已被陸委會公告為「大陸地區大眾傳播體系組織」,屬政治性團體,臧幼俠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台灣尊嚴。據此,法院認定防務部門辦理停發部分退休俸、追繳溢領款項及註銷獎章等處分「合法有據」,判決臧幼俠敗訴。
此案被視為「吳斯懷條款」的首宗裁罰案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024年10月曾表示,民進黨當局基於「台獨」本性,極力打壓島內異己力量,一再借故迫害參與兩岸交流人士,予以強烈譴責。台灣勞動黨主席吳榮元指出,臧幼俠出身軍旅,深知戰爭禍害,參與推動和平統一的大會正是彰顯「止戈為武的最高武德」,台當局不應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