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總採主認「一時鹹濕」影裙底 獲保釋至8.26判刑
香港電台總採訪主任當街偷拍短裙女途人裙底,全程被巡邏警員目擊,當場人贓並獲。他警誡下承認因「一時鹹濕」犯案,今日(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裁判官讓他保釋至8月26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惟明言尚未排除判監禁式刑罰的可能性。

57歲被告莊德賢,承認於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35號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有關部位屬於一般情況下不會向他人展示的範圍,並涉為性目的或以不誠實方式進行,以及不理會X是否同意。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半,正在上址巡邏被警員見到被告形跡可疑,拿着手機緊隨着一名穿着短裙的女子,鏡頭45度朝上向着對方的裙底。巡邏當場截停被告,並在他的手機內發現一段長17秒、清楚看到內褲的裙底片段。被告在警誡下表示:「阿sir,我都係一時鹹濕先影嗰女仔裙底,俾次機會啦」。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婚兩名兒子在英國求學,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原定在3年後退休。律師又提到,被告的手機內就只有案發時所拍的裙底片段,顯示今次是單一事件,而且被告並無案底,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WKCC 543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