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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巡查208間無批准准許狗隻入內食肆 發出兩個口頭警告

食環署在7月12日巡查全港208間未獲批准容許狗隻進入的餐廳,期間發出2個口頭警告。署方表示,會繼續蒐集情報,如發現有餐廳漠視警告或持續違規,短期內會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食物環境衞生署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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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在社交專頁提醒,根據法例,任何餐廳如欲容許狗隻進入,必須先向食環署申請。未獲准許的餐廳須守法自律,不得讓顧客攜狗內進;市民如帶同狗隻進入「無證餐廳」,同樣屬違法,須負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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