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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交通工具是否應該禁止手機播音模式? 文:朱家健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新加坡9月23日起禁止巴士上滋擾行為,大聲播片、飲食等最高罰500新加坡元;廣州亦擬禁車廂擴音。文章探討香港應否禁止手機播音。作者指車廂非私人空間,乘客應自律尊重他人,避免阻礙或令車長分心。惟執法取證困難、耗費資源,亦易令職員與乘客對立,加上巴士安全帶法例曾暫緩,反映規管操作不易。除立法外,應從教育及家庭身教着手,港鐵已增粵英普廣播提醒公德,乘客宜將心比己。

9月23日,新加坡禁止在巴士上作出滋擾行為的立法生效,乘客如果作出包括在車廂上大聲播放影片、亂拋垃圾、把腳放在座位上、車廂內飲食的滋擾行為,最高可被罰款新加坡幣500元;除此以外,任何人如果在新加坡在巴士站阻礙其他乘客通行、危及他人安全、弄髒巴士、轉乘站或總站設施,則最高可被罰款新加坡幣500元。廣州也擬對禁止在車廂調高手機、可攜式電腦等器材擴音器作出立法。

9月23日,新加坡禁止在巴士上作出滋擾行為的立法生效,乘客如果作出包括在車廂上大聲播放影片、亂拋垃圾、把腳放在座位上、車廂內飲食的滋擾行為,最高可被罰款新加坡幣500元。

香港是否應效仿倣新加坡?

香港是否應該禁止乘客在地鐵、巴士車廂作出以手機播音模式的滋擾行為?相信大家在乘車時,都曾遇到鄰座乘客脫鞋、高談闊論、大聲以手機通話、吹口哨、以手機播歌播劇等情況,他們旁若無人,行徑自私,另網上也曾流傳乘客在地鐵車廂席地而坐,或以吊環、橫扛做出「引體上升」健身,這些行為或會阻礙其他乘客使用車廂,擾亂列車秩序,或對其他乘客構成危險。

若乘客在機場快線或羅湖線/落馬洲線較寬敞的頭等車廂內,於座位上短暫使用平板電腦進行會議通話,只要附近空間充足、音量受控且不影響他人,尚可勉強接受。畢竟,公共交通工具並非私人空間,乘客必須顧及其他使用者的感受;尤其坐在或站在巴士司機後方者,更應避免作出任何可能令車長駕駛時分心的行為。

車廂不是隨便放飛自我的私人空間

逃票已不再是新鮮事,為何那麼多自私自利的人肆意在破壞香港秩序?(網上圖片)

部分乘客在上班、下班時間在座位閉眼休神,卻往往被濫用手機播放音樂劇集或交談打擾,車廂終歸是公眾地方,不是可以隨便放飛自我的私人空間,每名乘客需要尊重其他使用者,遵守禮儀,任何行為不宜影響他人。除了過大的聲浪,乘客要靠自律,文明乘車,例如不應挨着扶手,保持車廂清潔,乘客攜帶行李或樂器須符合巴士公司規則和港鐵公司附例訂明的呎吋等。其實,除了明文規定的法律,香港秩序更有慣例俗成,這包括排隊上車,讓座、先讓乘客下車,先讓長者、輪椅使用者和嬰兒車優先使用升降機,不知道從哪時開始,很多乘客已把這些潛規則拋諸腦後。更甚者,逃票已不再是新鮮事,為何那麼多自私自利的人肆意在破壞香港秩序?

乘客應將心比己,尊重他人

這些損人利己的行為,在執行或執法方面,取證有實際難處,而且耗用時間和人力資源,也會讓協助處理場面秩序的司機、車務助理和乘客推向對立,延誤車務運作。更何況,香港特區政府也宣佈暫緩及撤銷巴士乘客須佩戴安全帶的相關法例,可見在車廂執法的操作性不容易。除了以法律去規範,社會更應該從教育和家庭身教做起,筆者留意到港鐵車站已增加粵英普三語廣播,提醒乘客提升公德意識,減少作出非文明行為,其實乘客應該將心比己,尊重他人,才不會有那麼多擾人行為被偷拍再被放上網讓其他人公審。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