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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觀察:希盟的政治承諾與試金石:趙明福17年懸案的公道何在?文:張安翔(堅料網駐馬來西亞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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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馬來西亞希盟與國陣聯合執政後,趙明福命案再成檢驗其改革誠意與執政信譽的試金石。趙2009年以證人身分接受雪州反貪會通宵盤問後,被發現倒臥大樓平台死亡,引發全國震動。2014年上訴法院推翻懸案裁決,認定其死因涉及不明人士違法行為,要求警方重查;但2025年5月總檢察署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採取進一步行動,令趙家及支持者受挫。民間團體及趙明福胞妹趙麗蘭持續追討真相,後者更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控訴馬來西亞17年「有罪不罰」。社會對案件存在兩種立場:一方認為民事和解賠償後應告一段落,另一方堅持徹查真相、追究刑責。案件已成希盟必須面對的政治承諾考驗。

自2022年底希盟(PH)首次與國陣(BN)等陣營聯合組閣執政以來,「趙明福命案」再度成為馬來西亞華裔社會與中文輿論圈密切關注的議題。這一現象背後,有着深層的政治背景與歷史脈絡。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大樓掛出「趙明福·永誌不忘(Teoh Beng Hock dalam kenangan)」橫額(圖源:Kaihsu Tai / Wikimedia Commons)

在野時期,希盟及其前身之一民聯,長期將趙明福命案作為抨擊國陣政府管治無能、腐敗以及體制問題的重要議題。希盟過去也一直把「民主改革」與「司法公正」作為大選的核心號召。當希盟重新入主布城,並與國陣聯合執政後,能否為趙明福伸張正義,也就成為衡量其改革誠意與執政信譽的一塊試金石。

趙明福生前曾任新聞工作者,2008年大選後出任雪蘭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助理。當年,行動黨、公正黨及伊斯蘭黨在雪州聯合執政,其後組成人民聯盟(民聯)。

2009年7月15日,趙明福以證人身分被帶往位於莎阿南Plaza Masalam的雪州反貪會(MACC)辦事處,協助調查選區撥款案。在接受數小時通宵盤問後,他於翌日被發現倒臥在大樓5樓平台,年僅30歲。當時,他原定於7月18日與已懷孕的未婚妻註冊結婚。由於死因疑點重重,而且事件發生在他接受執法機構長時間盤問之後,案件迅速震動全國,並引發持續多年的抗議與追討真相行動。

漫長的司法抗爭中,案件曾迎來轉機。2014年9月,上訴法院推翻此前的「懸案」裁決,認定趙明福之死是由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的違法行為造成或加速所致,當中包括曾參與扣查及調查他的反貪會官員,並要求警方重新調查。

然而,2025年5月,總檢察署(AGC)在審閱警方重新提交的調查文件後,卻決定對案件「不採取進一步行動」(No Further Action,NFA),理由是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任何人觸犯刑事罪行。這一決定不僅給苦等真相多年的趙家與支持者帶來沉重打擊,也令希盟政府再次面對輿論壓力與公信力考驗。

趙明福案發生後,民間團體陸續發起「全民挺明福」運動,其後發展成長期組織,並成立趙明福民主促進會。這一發展表明,民間社會開始把關注範圍由趙明福個案,擴展至政治迫害、酷刑及扣留期間死亡等議題,並致力推動法律、政策與制度改革。同時,相關團體亦成立「民主學堂」,推廣民主與人權教育,鼓勵公民參與社會事務。

與部分政黨人士把趙明福案當作選舉議題不同,趙明福胞妹趙麗蘭長期參與其中,也令這場追討公道的運動得以持續由公民社會推動。除了公民組織每年舉辦的公祭及追討公道活動外,2026年3月,趙麗蘭更前往瑞士日內瓦,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61屆會議上發言。

她向與會的各國代表控訴馬來西亞政府在趙明福命案上長達17年的「有罪不罰」現象,並呼籲國際社會向大馬政府施壓,要求重新展開獨立的刑事調查,將涉案者繩之以法。

如今,圍繞趙明福案的社會討論大致存在兩種立場。一種觀點認為,政府與反貪會既已與趙家就民事訴訟達成和解並作出賠償,事件應告一段落,毋須再繼續追究具體責任人;另一種觀點則主要立足於民主人權與家屬角度,堅持必須徹查死亡真相,向公眾交代,並追究應負刑事責任的人,以爭取遲來的公道。

這兩種立場的交鋒,也反映趙明福案在17年後仍未能平息的政治與社會爭議。對希盟而言,這宗案件早已不只是歷史留下的一宗懸案,更是其過去所作政治承諾,在執政之後必須面對的一場考驗。

文:張安翔

作者為馬來西亞伊斯蘭教運動觀察者及人道工作者,著有《回不去的家:羅興亞難民的真實現況》及《疫情下——活着》。2020年獲馬來西亞青年及體育部(KBS)「傑出慈善青年」殊榮。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