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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才通子女指資助專上學額新居港要求歧視 申請司法覆核被駁回

有透過高才通計劃來港的家長,不滿政府修訂獲資助本地生大專學額入學前的居港要求後,令他們仍未來港定居的子女要匆忙安排遷居及轉學來港以致學習進度被打亂,不合理並構成歧視,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限制,遭高等法院駁回並須支付訟費。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日前頒判詞指,政策原意是確保有關學生會跟家長一同來港生活,而且跟香港建立真實、緊密或長期的實質聯繫的情況下,方可獲得資助入讀香港專上課程。因為教育是香港公共開支重要的一環,資助學額屬有限資源且有名額上限,本地生留港貢獻的機會較大,社會對資助專上教育的投資便較有保障。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日前駁回相關的司法覆核申請。

申請人為87名高才通計劃來港人士的子女,均已獲批受養人簽證,他們質疑政府於2025年7月31日才公布修訂時間太倉促,令他們未能立即轉讀香港中學學位以滿足新要求。高浩文法官坦言,他們目前都未有在港就讀中學,是否真會跟家長來香港生活仍是疑問。

即使修訂或會為部分人帶來困難,但政府已給最快受影響、即將於2027/28入學的學生設緩衝期,他們有13個月去作出其他合理安排,如立即轉學到香港,或在港定居並跨境上學,甚至以遙距方式繼續在內地學校學習等,即使未能及時安排,他們仍可選擇頭兩年支付非本地生學費在香港讀大學,或者到香港以外的其他地方進修。

況且在87名人當中,只有4人向法庭提交轉學時遇上困難的證據,但又因為證據不夠完整,法庭難以裁定新政策要求是不合理以及不切實可行。

法官又指,政府修訂政策時已充分聆聽了社會各界意見作出適當平衡,即使申請人在短時間內轉學確實存在困難,但最起碼沒有重大不利影響,法庭應避免政策對一小部分人較嚴苛便判定其為不合理。而政策對各申請人的居港要求跟其他海外學生相同,未能證實存在歧視。

資料顯示,2023年及2024年獲批來港的受養人多達22萬人,當中12.8萬人未成年,單是在2027/28學年達正常大學入學年齡已有約6,000人。香港的大學非資助學額的學費,較資助學額每年高出20.2萬元。

教育局歡迎裁決,指新政策要求學生若要以獲資助本地生身份在港接受專上教育,便須在入學前居港滿最少一年,目的是讓他們能盡早在香港建立本地聯繫,對真正的本地學生毫無影響。近年內地來港就讀大學的學生日益俱增,學額供不應求,政府在資助學額上的開支甚大,因此推行政策刻不容緩。

案件編號:HCAL 24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