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毅宏業董事等人被控誤殺等罪 控方申請押後明年1月待完成調查 不排除加控其他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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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兩公司共3名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等共7人與兩間公司,分別控以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逃稅等25項罪名,案件今日(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不排除會加控其他控罪,惟需時索取法律意見,警方亦要作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專家意見,要求再次押後案件,希望能在下次提訊前完成。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各被告的保釋安排並無變更。
宏福苑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兩公司共3名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等共7人與兩間公司,分別控以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逃稅等25項罪名,案件今日(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不排除會加控其他控罪,惟需時索取法律意見,警方亦要作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專家意見,要求再次押後案件,希望能在下次提訊前完成。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各被告的保釋安排並無變更。

兩宗案件共涉7名被告,以及兩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控的7人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40歲)、宏業董事侯華健(54歲)及何建業(52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44歲)、商人洪國偉(60歲)、銀行職員鍾素芬(41歲,即黃俠然妻子)及鴻毅助理經理李敏(33歲)。
控方表示,鴻毅早已遭頒令清盤,高等法院委任了臨時清盤人並批准可繼續起訴。裁判官知道臨時清盤人不會在本案代表鴻毅,就問被告黃俠然是否會代表鴻毅應訊,黃知道清盤人方面不會作出安排後,表示要諮詢律師意見,裁判官就提醒他若鴻毅沒代表出席聆訊,會被視為不認罪,屆時或要多花公帑及法庭時間去審理案件。

首案涉及串謀詐騙、妨礙司法公正、蓄意意圖逃稅及洗黑錢等20項控罪,涉及在宏福苑大維修項目,隱瞞宏業過去8年的訴訟紀錄,虛假誇大宏業的投標分數,以及向市建局提交含虛假訴訟紀錄的報告,並虛假地向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表示有聘用註冊檢驗人員負責包括宏福苑在內的86個樓宇維修項目。
他們有人被控行賄註冊檢驗人員補簽文件及作虛假陳述,亦有人分別被控處理合共逾4,300萬港元犯罪得益及少報收入以蓄意意圖逃稅罪。
次案則由控告何建業、吳躍、黃俠然、宏業及鴻毅共5名被告誤殺罪,指他們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在香港非法殺死宏福苑大火中去世的168人。
案件編號:WKCC 2701、270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