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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力判囚10年 李桂華:歡迎法庭重判 冀他在獄中好好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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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今早(5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譚耀豪裁定案件性質嚴重,判處監禁10年。其中兩個月兩日與前一案同期執行。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案件宣判後表示歡迎法庭重判,顯示黃之鋒罪行重大。李桂華希望他在獄中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誤,以及培養好守法精神,好好認識自己國家。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今早(5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譚耀豪裁定案件性質嚴重,判處監禁10年。其中兩個月兩日與前一案同期執行。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案件宣判後表示歡迎法庭重判,顯示黃之鋒罪行重大。李桂華指黃之鋒犯案纍纍,希望他在獄中好好反省自己對國家及香港做過的錯事和壞事,以及培養好守法精神,好好認識自己國家。

李桂華歡迎法庭重判黃之鋒案。(影片截圖)

李桂華指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案情指出黃之鋒已有連串行動,包括在2016年11月,黃之鋒到美國推動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內容主要是制裁、拒絕簽證及凍結資產;2019年9月,黃之鋒和羅冠聰到美國國會聽證會上就倡議上述法案作證;2019年9月,黃之鋒到德國遊說當地政府要員,要求延緩對中國貿易談判及禁售人群管制設備予香港警方;黃之鋒除親身前往之外,2019年9月及12月更以視像分別遊說意大利國會議員及歐盟要員作以上請求。

黃之鋒曾與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中)見面,並推動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佩洛西facebook直播截圖)

黃之鋒等人與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及跨黨派議員召開記者會。(黃之鋒fb)

即使在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當時羅冠聰已潛逃外國,並繼續乞求外國對特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敵對行動,而黃之鋒因當時在港已有案在身,法庭在較早前已不准他離港。但他在港繼續與身處外地的羅冠聰推動一些對特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敵對行動,包括推動外地公司停止向警方售賣調查案件用的工具,直至黃之鋒在同年11月人獄才停止,明顯地黃之鋒和他的黨羽希望挾洋自重,能用制裁手段令特區政府屈服,顯然是徒勞無功,但他對香港由2014年非法佔中到2019年黑暴的亂像實難辭其咎。

李桂華續指,黃之鋒未成年已開始參與社運,18歲開始干犯不同罪行,犯案纍纍,包括兩項國安法下的罪行、多項與集結相關的罪行,其中特別是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他以組織者和煽動者的身份被控,與及2項藐視法庭罪。由此可見他是一個不懂或不願意守法的人,連法庭也不放在眼内。

李桂華希望他在獄中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誤,以及培養好守法精神,好好認識自己國家。

黃之鋒正就「35+初選案」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