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趁小女友拍片乘機「揸胸」 無視對方感受上載IG一晚引60次觀看 認非禮罪判感化1年
17歲男生跟13歲女友搭巴士期間叫對方自拍,乘機捏她胸部,之後更不理會她的感受堅持將片段上載至社交媒體,還要給她報告瀏覽人數。女友因而情緒低落更未有上學,引起母親關注揭發事件並報警處理。男生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被還押在懲教所3星期之後,今日(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裁判官劉淑嫻勸戒他玩樂亦要有底線,一時衝動亦可致彌天大禍,更引近期新聞:「同人爭執連命都無」,望他引以為戒。

被告賴易俊,承認於去年10月15日,在一輛行駛中的九巴上層非禮13歲女童X。他早前認罪後,裁判官將他還押懲教看管等候感化官報告。他今日呈上求情信,表示在壁屋懲教所期間獲悉心教導和培訓,已明白自己行為錯誤對女事主造成很大影響,並為此鄭重道歉。他的父母亦在求情信中提到,兒子遭還押21天已受到沉重教訓,並深切後悔。
案情顯示,被告當日叫X自拍短片,期間從後伸手觸摸她右胸數秒。X已即場責罵他,他還說要將影片上載至Instagram。縱然X叫他刪片,他還是一意孤行,翌日還要跟X說片段有多達60次觀看,當中還包括不認識的人。
兩日後X的母親發現女兒情緒低落而且沒有上學,追問後下才知她被同學非禮、拍下片段並已上載。母親看過相關片段,清楚看到女兒與被告的容貌,以及被告觸摸女兒胸部的情況。被告最終被拘捕,警誡下聲稱「只係想撩吓佢玩吓」。
劉官判刑時就表示,年輕人愛玩亦應有底線,被告今次不但傷害事主,還要把過程片段上網,等同在她傷口上灑鹽。惟考慮到被告學業成績不俗,學校亦表示會全力監察他助他完成中學文憑試,劉官最終接納告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
案件編號:KTCC 41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