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司機衝黃燈撞斃不依燈號過路少女 承認危駕致死罪判監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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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Tesla司機歐陽劭匡因擔心上班遲到,駛至元朗安樂路見交通燈轉黃仍加速,撞斃未依燈號過路的19歲尼泊爾裔少女Pun Lisa。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天(1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2個月、停牌5年。法官斥他魯莽不負責任,令少女喪命。被告有7項交通案底、5次超速,今次亦因為超速而未能及時煞車。雖然他求情稱捐款幫助災民,但法官認為非減刑理由。
32歲Tesla司機因為擔心上班遲到,駛至交通燈位時未有減速反而加速「衝燈尾」,將正在過路的19歲尼泊爾裔少女撞斃。涉事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天(1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2個月及停牌5年。暫委法官鍾偉強斥責被告不負責任,因其一時魯莽令到少女喪命,法庭如何判決亦無法彌補她家人的痛苦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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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歐陽劭匡為一名慈善機構的活動幹事。他承認於2024年11月7日,在香港元朗安樂路近燈柱FA7842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引致女子Pun Lisa死亡。
紀錄顯示被告有7項交通案底,其中5次為超速駕駛。他在本案中見燈號轉黃仍加速衝燈,估計撞到死者時亦超速近一倍。
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如今已經真誠後悔,希望法庭考慮到他的悔意,加上在案發後捐款10萬元幫助火災災民而予以輕判。惟鍾官直指他捐款只為減輕良心責備,不能成為減刑的理由,唯有因為他認罪,以及出現抑鬱症狀,才得到相應的刑期扣減。
鍾官更指,雖然死者過馬路時行人燈號仍未轉綠,惟合理的駕駛者應要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被告在此情況下反而魯莽加速,其刑責不低。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早上8時許,被告駕私家車沿元朗青山公路行駛,當駛至安樂路附近的行人過路處時,他見到前方交通燈號由綠轉黃反而加速。同一時間,死者未待「綠公仔」便過馬路,在路中央遭被告的私家車撞飛,多處骨折傷重不治。專家報告指若被告當時沒有超速,理應能及時煞車避免碰撞。
案件編號:DCCC 145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