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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 今早判刑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經審訊後,各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另一名被告何俊仁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法官上月底聽取求情後,揚言於兩星期內判刑,最後鐵定今日10時開庭,作出判刑。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經審訊後,各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另一名被告何俊仁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法官上月底聽取求情後,揚言於兩星期內判刑,最後鐵定今日(11日)10時開庭,作出判刑。

何俊仁

鄒幸彤

李卓人

四名被告分別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現年69歲,工會幹事)、何俊仁(現年74歲,律師)及鄒幸彤(現年41歲、律師),同被裁定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

四名被告於上月28日先後向法庭作出求情,控方亦確認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就本案分別被還柙1,240天、1,288天及1,404天。

代表李卓人及何俊仁的沈士文大律師指,本案應屬刑期5年以下的「情節較輕微」類別,即使法庭認為屬於刑期5-10年的「情節較嚴重」類別,亦是偏近較輕微的程度,原因是各被告多年來以和平、非 暴力方式宣傳不涉煽動暴力,而且只是宣傳一個空洞的口號,並無提及具體計劃、指示、路線圖及時間表,亦無煽動實際的行為,因此「結束一黨專政」六個字只是一個口號,只係一個空洞的口號,無證據顯示多年來有任何一個巿民或任何一件事,是因支聯會的煽動而做出的顛覆行為,等同支聯會三十多年來的煽動並無任何效果。

被告鄒幸彤代表自己「求情」時,直指爭取民主是正當的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最後因企圖作政治宣傳而被法官制止。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則指,支聯會作為組織只能被判罰款,辯方會向法庭提供反映支聯會財政能力現況的書面陳詞,亦期望法庭判刑時考慮被告同意大部分證供。

法庭今日除作出判刑外,亦會就案中證物如六四紀念館的書籍,以及國殤之柱的去向作出決定。

控罪指,四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