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涉與14歲少女非法性交案 事主稱在交友程式被遊說下「豁出去」應約 揭消防員涉強行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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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教師、地政主任及消防員在內的5名男子,涉嫌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14歲女童後發生性關係,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罪,案件今天(9月1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庭上繼續播放女事主X的警署錄影會面片段,X透露自己因朋友不多,在多人遊說及邀約下最終說服自己「豁出去」應約,冀藉此維持朋友關係;她更揭發其中一名被告在她生理期期間強行與她肛交。
包括教師、地政主任及消防員在內的5名男子,涉嫌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14歲女童後發生性關係,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罪,案件今天(9月1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庭上繼續播放女事主X的警署錄影會面片段,X透露自己因朋友不多,在多人遊說及邀約下最終說服自己「豁出去」應約,冀藉此維持朋友關係;她更揭發其中一名被告在她生理期期間強行與她肛交。

5名被告分別為小學教師譚兆竣(28歲)、地政主任陳家明(33歲)、工程實習生吳啟正(24歲)、消防員曹杰庭(31歲)及自僱YouTuber黃栢康(28歲)。
5名被告各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此外,被告曹杰庭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被告黃栢康則另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涉及的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
自言朋友不多 遭多人遊說後「豁出去」
控方今天於庭上繼續播放X與女警的錄影會面片段。在片段中,X表示她於2023年4月28日首次發生性行為。當被問及為何在交友程式「Heymandi」的帳戶名稱標明「少甜」(X指拒絕性行為),卻仍答應見面,X稱因朋友不多,且不斷有人遊說及邀約,她最終說服自己「算啦,豁出去」,同意應約是為了「唔想無咗朋友關係」,並稱自己對性行為其實毫無感覺。
X在會面片段中,詳述與其中4名被告結識及發生性關係的過程。
首先,X透過「Heymandi」結識自稱於油尖旺區任教中文科的小學教師。對方得知X已有過一次性經驗後,提議「我哋都試下吖」。2023年5月3日放學後,X冒充母親簽署請假信取消課後訓練,前往荃灣悅品酒店與對方會合。兩人洗澡後,X應對方要求為其口交,過程中獲對方稱讚「好叻」,隨後進行性交。
其後,X於5月中旬透過交友程式認識用戶名稱為「ming」、自稱做「政府工」文職的男子。對方在通話中得知X僅14歲及有性經驗後,主動約定於星期二見面。兩人隨後前往荃灣旭逸酒店房間內進行口交及性交。
到了2023年5月27日,X與Telegram帳戶名為「廢青哥」的男子見面。聊天期間X提及自身數學成績欠佳,對方聲稱就讀科技大學並可為其補習,但提出「無理由白做」,要求以性行為「當交學費」,X當時覺得無所謂。兩人前往荃灣福來邨永寧樓一單位,補習數學約半小時後,X為對方口交並發生性交。期間對方特意換上一件印有「科技大學」字樣的上衣,稱是「自己嘅榮譽」。
稱消防員不介意事主正值生理期性交與性交
最後,X於5月29日應一名在交友程式標明「消巴」、自稱於葵盛任職消防員的男子邀約,放學後到旭逸酒店見面。X事前已表明正值生理期,對方表示不介意。性交過程中X流出大量血液,對方僅取毛巾墊於其身下繼續。隨後該男子更用被子蓋住X的頭部,從後強行與她肛交。X感到劇痛大叫並要求停止,對方才住手。X強調事前從未同意肛交,對方亦未曾詢問其意願。案件下週一續審。
案件編號: HCCC 9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