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禁令案10萬訟費 鄒幸彤拒付 官批其延期提交理由
律政司於2023年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向高院申請禁令,成功獲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加入案件進行上訴被拒,須向律政司支付10萬元訟費,鄒對訟費命令提出反對,以還押為由向法庭申請更多時間取指示,終獲批延期14天呈交文件。
申請人為鄒幸彤,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申請人對法庭的訟費命令提出反對,原需於2025年10月27日前呈交反對訟費命令理由書,惟因鄒幸彤現就支聯會案而被還柙,故向法庭申請延期28天以取法律意見。律政司一方則認為鄒在禁令案中的角色只屬小部分,即使還押亦非延期藉口。
高院聆案官許家灝聽罷雙方陳詞後,考慮是次為首次申請,批准申請人延期14天呈交文件,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而本次聆訊訟費由鄒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