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籤案」脫罪被告吳子樂再涉串謀煽惑暴動須還押 今向高院申請保釋被駁回
曾涉及2020年「九十二籤」明愛醫院及港鐵羅湖站等爆炸案、但今年9月獲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其中一名被告吳子樂,再涉於2019年社會暴力衝突頻繁期間,製造並派發具一定射程的弓給予前線示威者,煽惑他人武力抗爭,上月底與同夥被控「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等兩罪,經提堂後須還押。吳子樂今天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即日被駁回,須繼續還押。
吳子樂早前被起訴後,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當時他曾申請保釋,被總裁判官蘇惠德駁回保釋申請。吳子樂繼而再向高院申請保釋,該申請今天由譚耀豪法官開庭處理。
吳子樂今天由大律師梁耀煒、柯愷欣代表,控方則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控方繼續反對保釋申請。譚官聽取與訟雙方陳詞後,駁回吳子樂的保釋申請,吳須繼續還押至12月15日再訊,以等候進一步調查。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除非「法庭覺得為了社會公正而有所需要」,否則傳媒只可報道六類資訊,包括被告的姓名、罪行、法庭和法官名稱、代表律師的姓名、保釋結果及條件,以及案件押後至何日及何地。
在本案,報稱無業的吳子樂與同案34歲攝影師陳維亮,同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控他們於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吳子樂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控他於或大約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