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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鄒幸彤指控方案情千瘡百孔 法庭周五決定是否表證成立

鄒幸彤跟何俊仁同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何已經認罪。
鄒幸彤跟何俊仁同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何已經認罪。

已解散的支聯會、其時任主席李卓人、時任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案件踏入第11日審訊。辯方繼續作出中段陳詞,鄒幸彤質疑控方案情「千瘡百孔」,證明不到「結束一黨專政」就等於「結束共產黨領導」。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指牽涉的議題廣泛而複雜,押後至星期五就表面證供是否成立作裁決。

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沈士文今日再陳詞指,如果法庭不能如控方主張的只按字面意思去理解中國憲法條文,由於控方在案中並無專家證據,控方將無法證案。

對於控方主張中國憲法確立的「共產黨領導地位」不能撼動,沈士文不同意,指根據中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擁有修改憲法、制定基本法律、選舉及罷免國家主席等最高領導人的權力,形容控方主張「中國憲法不容修改」的說法「大逆不道」、「削人大擁有的權力」。

鄒幸彤自行陳詞時,質疑控方認定支聯會「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就一定犯法,卻沒理會支聯會每次發言的處境。她進而引述中國憲法列明「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質疑作為國家的公民、主人,為何無權去反對現行憲法中的規定?

鄒又認為,若據中國憲法,必然有合法的渠徑去改變「中國共產黨領導」這規定,她強調只要推進這目標的過程中沒有作出違法行為,就無犯法。當控方強調法律不可能容許有人以「人權」之名危害國家安全,鄒反駁不應以「國家安全」之名侵犯人權。

鄒幸彤總結陳詞時,指控方案情千瘡百孔,證明不到「結束一黨專政」就等於「結束共產黨領導」,將「每個中國人有權追求的目標」變成完全「唔講得、唔做得、唔諗得」的事,但又說不出有何法理基礎。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李卓人由沈士文大律師代表陳詞。
李卓人由沈士文大律師代表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