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騎單車翁遭貨車撞斃 七旬司機認危駕致死 官考慮年事已高且患癌 判囚年半罰6千元停牌5年
上水龍琛路前年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名七旬中港貨車司機在切線時,未有留意路面狀況,將一名騎單車的老翁撞倒並捲入車底拖行致死。貨車司機今(1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四項罪名。法官考慮到被告年事已高且身患血癌,判處入獄18個月、罰款6,000元,並停牌5年。
案發於2024年5月1日下午1時許,當時正下着雨。70歲被告潘玉麟駕駛中型貨車沿上水龍琛路行駛。案情指,當時72歲死者林鑑波正沿路邊騎單車,被告在切入左線並起步後,因車速較快撞上死者。被告在意外發生後並未即時察覺,繼續前行約10米,貨車左側輪胎輾過死者及單車。直到其他司機提醒,被告才下車查看,發現死者倒臥車底。死者送院搶救後不治,死因為骨盆骨折及下肢廣泛性壓傷,傷勢與被車輛輾壓吻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雖然當時下雨,但天色並非極度昏暗,車速亦不快。被告在切線前理應能清楚看見死者停在貨車旁,卻未能留意路面狀況,對此「沒有合理理由解釋」。練官強調,本案令死者遭受嚴重傷害並失去生命,後果嚴重。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只有一次不小心駕駛紀錄。他目前患有骨髓纖維化(罕見慢性血癌),須定期服用標靶藥物治療,請求法庭從輕量刑。
練官最終考慮被告的年齡及身體狀況,判處其監禁18個月,罰款6,000元,停牌5年,並要求他在復牌前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DCCC 14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