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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5歲子小便冇揭廁板 修車工衣架怒「教仔」 認虐兒准保釋3.19判刑

涉案維修工人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
涉案維修工人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

31歲汽車維修工人因不滿其5歲兒子如廁時沒有掀起廁所板,盛怒下以衣架抽打兒子臀部及腿部,幼稚園老師及社工揭發事件。維修工人今(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出受害男童年紀尚小,決定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L.C.H.與5歲男童X為父子關係。案情顯示,去年6月3日X在幼稚園上課期間,被老師及社工發現其臀部與腿部有多處抓痕及瘀傷。社工隨即向被告查詢,被告坦認曾因廁所衞生問題,於5月某日在將軍澳住所內以衣架毆打X。

社工起初對被告進行勸諭而未有即時報警,惟同月底,社工再度發現X的手臂出現咬痕,遂決定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表示,無證據顯示第二次的咬痕傷勢與被告有關;但在警誡下,被告承認因不滿兒子如廁方式不當,受憤怒情緒影響而動武。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現已深感後悔。被告與妻子及兒子正一同接受輔導課程,明白不能再以暴力教導子女。辯方強調,被告在案發後表現坦白,將事件和盤托出並即時認罪,願意承擔法律責任,請求法庭考慮從輕量刑。

案件編號:KTCC3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