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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偷拍裙底不認罪 為慳錢未聘大狀到庭 官:爭議未明難定審期 續准保釋至6.17再訊

休班男警涉嫌於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2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第三度提堂。被告上次提訊時聲稱須待新舊法律代表交接而申請押後,但今日依舊自行處理案件。他向法庭坦白因想慳律師費故未聘大狀,而且表示不認罪。不過,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沒律師代表提出爭議事項,難以預計審期,故再次押後6月17日,待被告安排律師出庭。

休班警涉港鐵荔景站偷拍裙底。
休班警涉港鐵荔景站偷拍裙底。

被告何家俊(39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5年8月1日,在香港用手提電話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

案件於上月初提訊時,被告以新舊法律代表需時交接為由,申請押後獲批,但今日依然未見有律師代表。為此他多次向裁判官低聲致歉,並解釋因考慮到今次法庭僅聽取答辯後便會排期,故此未有叫律師到庭,務求節省律師費。他並補充已決定否認控罪,並已聯繫事務律師並講述完整案情,只是暫未委派大律師接手。

惟彭官質疑,距離案件首次提堂已有一段時間,但被告至今仍未與大律師會面溝通案情,直言案件「一路都無向前進過」。他認為,因為被告的代表律師未有出協助梳理案件及提出爭議事項,法庭難以評估審訊所需時間,故此無法正式編定審期。

他因此接納控方建議,把案件再次押後至6月17日再度提訊,並明確要求被告下次提訊時至少須帶同事務律師到庭,保障案件順利推進。被告當庭承諾,下次聆訊將帶同法律代表到庭。

案件編號:STCC 75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