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安法》申請充公黎智英財產 原定7月8日審期撤銷 將另定聆訊日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被法庭判監20年後,政府再依據《港區國安法》第32條申請將他與案有關、至少約1.27億元的財產充公,高等法院原本排期於7月8日開庭聆訊,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排期已撤銷,亦未有顯示新的排期,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將會另定聆訊日期。

第32條列明,「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而《實施細則》附表三訂明,律政司在提出充公申請後,原訟庭要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將該財產充公。
案件編號:HCMP 51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