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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宏福苑災民網上募捐 收款戶口持有人認洗黑錢 囚11個月罰$4500兼還騙款

大埔宏福苑於去年11月發生大火後,有不法之徒疑冒充大埔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募捐,數名市民轉帳後發現受騙報警。警方循收款帳戶調查並拘捕32歲的戶口持有人。該名男子今日(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戶口處理的6.4萬元為不法款項,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洗黑錢罪行猖獗,雖無證據顯示被告知道戶口內的騙款與宏福苑火災有關聯,但因涉案金額較高,最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11個月、罰款4500元,並須向4名曾捐款的事主賠償共約2.5萬港元。

宏福苑大火後有人趁機在網上騙款。(資料圖片)
宏福苑大火後有人趁機在網上騙款。(資料圖片)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被告湛樹成報稱任職廚師,控罪指他於2025年10月25日至翌月30日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財產,即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HK)Limited帳戶內一筆共64886.45港元的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情指,去年11月有人於社交媒體 threads 冒充大埔宏福苑火災受害人募捐,4名事主向帖文中所列帳戶轉帳共逾2.5萬元後懷疑受騙報警。警方調查發現,涉案帳戶由被告於去年10月以個人身份開設,自去年11月底開始,5日內有46項共逾6.4萬元存款,而且迅即被提走。

被告被捕後承認以3800元將該帳戶售予他人。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在得知帳戶被用作接收非法款項後,已即時主動報警投案,強調他並非詐騙集團成員,案發時因為「無工開」希望賺取外快才會犯案。

律師強調,被告已婚並育有孩子,是「一個簡單的人」,今次屬首次犯案,冀法庭考慮判處非即時監禁刑罰。被告今日出庭時身穿白色風褸、白色裇衫及軍綠色休閒褲,戴眼鏡。開庭前,被告不時環顧法庭,神情凝重。今日至少3名親屬到庭旁聽,包括妻子、牧師等人。一名女親屬聞判後眼泛淚光,身旁身穿白衣的女子輕拍其雙手安慰。

蘇官判刑時指,根據會面記錄,被告早知悉帳戶是用作接收非法資金,辯方律師亦同意被告「問完之後照做是非常愚蠢」。蘇官認為,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知悉款項與「宏福苑」火災有關,但涉案金額不小,而且被告明知故犯,最終判他監禁11個月及罰款4500元。

案件編號:WKCC 55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