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室偷錢後求事主銷案 貪2500元失200萬長俸及宿舍 停職關員獲判緩刑
54歲海關男關員在健身中心拾得銀包偷竊2,500元後,將銀包交到警署後又多次游說物主銷案,最終因被起訴而喪失200萬元長俸。他早前承認盜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緩刑3年、罰款7500元及賠償2500元予事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控罪嚴重,惟被告展示出悔意,故給予一次機會。
被告曾志豪,承認盜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以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共3罪。他今日並無法律代表自行出庭,他早前求情指已因本案將喪失200萬長俸及宿舍。

控方今申請賠償令,要求被告向事主賠償2500元。被告聞言表示:「明白,賠到」,蘇官遂批准控方申請。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同為Non Stop 24 Fitness石硤尾分店的會員,但並不相識。案發於今年3月19日下午,事主健身後將銀包遺漏在儲物櫃,翌日發現銀包遺失致電銀行中止銀行卡服務時,獲告知銀包已被交到旺角警署。但他到警署檢查後,發現銀包內的2,500元現金不翼而飛,於是報案。
警方翻查健身中心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在案發當日打開事主的儲物櫃並拿走銀包,期間曾數次打開銀包,當時銀包內還有現金。但同日被告親自將該銀包交到旺角警署時,內裏已無現金紙幣。
被告於3月26日被捕,警誡下否認盜取銀包內現金。他之後透過銀行留電話想聯絡事主,事主回電後便遭他以短訊甚至當面纏繞,不斷哀求銷案。事主最終不勝其煩答應被告要求,並按他提供的「台詞」向警方交代意向,但引起警方懷疑終揭發事件。
同日,警員在石硤尾偉智街遊樂場截停被告,遇到激烈掙扎,一名警員跌倒且右手臂受傷。被告被制服後承認曾指示事主撤銷盜竊案,並聲稱被捕時不知警員身份才會反抗。
案件編號:WKCC 1614/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