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專業機艙老鼠」偷總值逾4萬元鑽戒及手鐲判囚16個月 兩年間68次來往多地
內地漢去年7月在杜拜飛往香港的航班上,偷竊女乘客的鑽石戒指及Christian Dior手鐲,價值逾4.2萬港元,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心」犯案。該內地漢早前承認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今(12日)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6個月。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在國內月薪3千任職散工的被告,卻能在約2年半內有共68次乘搭飛機的記錄,明顯是專業的「機艙老鼠」,被告專門尋找長途機的乘客下手,屬有預謀及計劃犯案。
現年48歲被告彭毅,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7月17日,在一架由杜拜飛來香港的阿聯酋航空航班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以致危及或相當可能會危及該飛機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護照紀錄,指出被告在2023年3月至2025年7月期間,頻繁前往土耳其、韓國、日本、柬埔寨、阿曼及阿聯酋等國家,甚至曾在一月內多次出入同一國家。林官質疑,被告自稱在國內月入僅3000元人民幣,根本無理由負擔如此頻繁的航空開支,且被告拒絕解釋旅遊目的。林官直指被告明顯不是普通乘客,而是專門尋找長途航班下手的專業「機艙老鼠」。
林官強調,機艙環境狹隘,乘客在長途機上理應獲得寧靜休息的空間。被告的行為不僅令失主感到震驚不安,亦導致其他乘客擔心財產安全而檢查財物,更迫使機組人員放下工作處理事件,嚴重影響機上秩序與紀律。考慮到案情嚴重性及被告的「專業」背景,林官認為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最終判處被告監禁16個月。
案發於2025年7月17日,被告在阿聯酋航空一架由杜拜飛往香港的航班上,從機艙置物櫃翻找財物,並偷走一名女乘客的鑽石戒指及名牌手鐲。當被告察覺被其他乘客發現後,竟將贓物丟棄於垃圾桶內,導致事主最終無法尋回價值共4.2萬港元的財物。被告在警誡下雖聲稱因「一時貪心」犯案,但法官拒絕接納此說法,認為其旅遊紀錄已顯示其犯案具備預謀與計劃。
案件編號:DCCC1439/2025
內地漢航班上拾獲18萬勞力士錶 圖據為己有 判囚10月
區院同日亦處理了另一宗「機艙老鼠」案件。
42歲內地被告钟小伟,去年4月從多哈乘機來港期間,拾獲鄰座女乘客價值逾18萬港元的勞力士手錶及5百元現金後,企圖據為己有,惟犯案後神色慌張,在落機前人贓並獲被捕。內地漢早前承認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區院暫委法官王證瑜今(12日)判處被告入獄1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4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