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申請優才造假 訛稱擁泰國名校學位 獲准簽保守行為惟須即時離港
39歲持雙程證女子前年聖誕透過「優才計劃」申請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被揭發提供虛假的泰國大學學歷證明,被拘捕並起訴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同意撤控並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案件。裁判官黃國輝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不留案底,但須支付堂費500元。被告在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將會被安排離開香港。
女被告劉碧璇,控罪指她於2024年12月25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先皇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安排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女被告今散庭後遲遲未離開法院,甫步出法院即拔足狂奔,逃避記者拍攝。
案情指,女被告於2024年12月25日聖誕節當日或前後,向入境事務處遞交優才計劃申請。她在申請文件中報稱擁有「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的學位,並附上相關的畢業證書副本及成績表。入境處人員在審核時發現文件有可疑,隨即向相關大學進行核對,校方回覆確認該等學歷證明並非真實。入境處遂於去年8月6日正式拒絕被告的居留申請,將她拘捕及扣留調查。
案件編號:STCC 400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