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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生「請槍」代考英文試以符合嶺大畢業要求 被斥猶如「洗黑錢」判監3個月

嶺南大學因對被告遞交的成績單起疑,向考試機構查詢揭發事件。
嶺南大學因對被告遞交的成績單起疑,向考試機構查詢揭發事件。

嶺南大學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系一名內地女生,屢次報考TOEFL(托福)英文水平試均未能取得合格成績以符合畢業的要求,遂遠赴柬埔寨並支付300美元「請槍」代考,但因為向校方遞交的合格證書上照片與她不符而被識破。該名現正於浸會大學讀碩士的女生早前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裁判官今日(2日)判刑時指她以欺騙手段粉飾學歷猶如洗黑錢,性質嚴重須判處具阻嚇式刑罰,加上她並無真誠悔意,遂判她即時監禁3個月。

22歲被告黃鑫怡承認於2024年5月27日,企圖向嶺南大學職員訛稱她托福考試成績達標,以准她畢業及取得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去年已考獲合格成績並獲准畢業,現正在浸大攻讀碩士學位。

惟裁判官覃有方指,專上學院教育要求除了成績還包括學生誠信,而被告為取得學位而謊報合格成績,比一般抄襲行為更為嚴重,對努力應付考試的學生並不公平。專上院校為應付與日俱增的同類個案,亦須增加人手及資源去核實學生成績,實屬浪費。

而社會服務令被告亦指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指其價值觀根深蒂固地扭曲,不宜接受社會服務令。律師亦同意被告被校方揭發後仍撒謊企圖掩飾屬一錯再錯,指其價值觀或受內地成長環境所影響。

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9月入讀嶺南大學,原定於2024年5月完成課程。她在2024年5月27日透過電郵向校方交托福的合格成績,惟職員發現成績表上的照片並非被告,被告進一步說謊指因嫌成績表照片不好看曾修圖。校方一向考試機構查證便揭發被告「請槍」。

被告在被捕後表示,她考過4次英文水平時都未能合格,聽聞到柬埔寨的考試較易過關便遠赴當地應考,不料考試當日又遇上身體不適,恰巧又有人聲稱可收300美元安排代考,她便付錢解決,一周後收到達標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