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護理機構董事及一名服務主任涉誇大服務時數 詐騙逾130萬元「社區券」計劃津貼 准以1萬至5萬元保釋
兩名私營護理機構的董事及一名照顧服務主任,被揭涉嫌向社會福利署誇大照顧員上門服務時數逾5,000小時,藉此騙取「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津貼共逾130萬元,廉政公署起訴。涉案三人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天(7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均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10月2日再訊,以等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被告依次為註冊護士兼關愛健康協會有限公司董事路婉儀(55歲)、關愛健康協會及靈光醫養復康有限公司的照顧服務主任麥翠珊(58歲),以及註冊職業治療師兼靈光董事陳汝威(49歲)。
控方今天申請押後案件,以便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裁判官批准。三名被告各獲准以1萬至5萬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等。
控罪指,三人連同多名人士於2023年11月22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福利署,虛假表示代表靈光醫養復康有限公司及關愛健康協會有限公司提交的值勤記錄真確無誤,從而誘使社署批出兩間公司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劵資助申請,並向公司支付有關款項。
「社區券」計劃直接資助合資格長者使用認可服務單位提供的「家居照顧服務」及「日間護理中心服務」。據廉署指,在案發時,關愛健康協會及靈光均為計劃的認可服務單位,服務後需向社署提交值勤記錄以申領津貼。
據廉署指,路婉儀及陳汝威分別為關愛健康協會及靈光的董事,二人均參與營運該兩個服務單位。路婉儀的工作包括招攬客戶及安排照顧員上門為「社區券」使用者提供「家居照顧服務」,陳汝威的工作包括核實值勤記錄的内容及每月以電子形式向社署提交申請以申領津貼。
案件編號:ESCC 166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