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因離婚自殘拒救援 向兩名消防員潑通渠水 法官:非預謀犯案判囚32月
六旬退休漢3年前於石籬邨寓所因婚姻破裂企圖自殺,在消防員準備破門救人時,突然開門向兩名消防員淋潑通渠水,導致兩名消防員受傷。涉案男子承認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14日)在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32個月。法官杜麗冰判刑時表示,法庭接納被告並非預謀犯案,但不能忽視消防員是為了拯救被告而履行職責,卻無辜受襲受傷。
現年68歲被告張偉文,承認一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任扎鐵工人,自2002年起因病無法工作,退休後與妻女同住,一家依賴綜援及殘疾津貼維生。被告幼女患有輕度智障,而案發後被告已與妻子離婚。被告的前妻及長女均有撰寫求情信,形容被告因家庭壓力一時失控,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表示,雖然被告的家庭背景可悲,且法庭接納其並非預謀犯案、再犯機會極低,但不能忽視消防員是為了拯救被告而履行職責,卻無辜受襲受傷。法官指出,雖然兩名消防員傷勢不算嚴重,但淋潑腐蝕性液體屬嚴重罪行,在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及被告認罪後,最終判處監禁32個月。
案發2023年7月29日,居於石籬邨石榮樓的被告因與妻子協議離婚,情緒激動下在寓所內企圖以剪刀自殘。其長女發現後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被告情緒不穩,並持有菜刀及通渠水。當消防員接報到場準備破門入屋營救時,被告突然自行開門,並向門外的消防員淋潑通渠水。事件導致兩名消防員受傷,其中一人手腕被灼傷,另一人左手及右腿受傷。被告隨後與警員對峙,最終被制服拘捕。他在警誡下表示後悔,承認當時因失去自控而犯案。
案件編號:HCCC 15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