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已驗出毒油知情不報 綠營官員護航稱「無通報義務」 蔣萬安痛批「民進黨當局集體失能」
中聯油脂致癌油風暴延燒逾一個月,再爆內幕。台中地方法院1日裁定書揭露,公營事業台糖公司早在今年5月15日就已驗出中聯油脂311號油槽原料油中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7倍,卻僅向中聯反映退貨,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導致問題食用油持續流入市場逾一個半月。事件曝光後,衛福部門負責人石崇良、經濟部門負責人龔明鑫接連為台糖辯解,聲稱台糖採購的是「半成品原料」、非「最終食用油品」,因此「無強制通報義務」,經濟部門更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作比喻。綠營護航言論引發各界強烈反彈,台中市長盧秀燕怒轟「嘴臉噁心」,台北市長蔣萬安痛批「民進黨當局集體失能」。

台中地方法院1日重新召開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羈押庭,裁定書揭露台糖早在5月就已驗出中聯油脂311號油槽原料油苯駢芘超標7倍,卻選擇隱瞞不報。台糖直至8月2日才對外發布聲明,證實公司於5月11日前往台中中聯廠區採樣送檢,5月15日得知311號油槽苯駢芘含量達14.7ppb超標後,於5月18日通知得標商拒收並要求換貨。台糖強調,該批問題原料「從未進入台糖供應鏈」,且公司今年相關油品與原料共32件檢驗全部合格。

面對外界「知情不報」的質疑,綠營官員迅速出面為台糖護航。石崇良聲稱,台糖檢出的是「脫膠粗油」檢驗結果,屬於「半成品」而非最終食用油品,因此沒有強制通報義務。經濟部門負責人龔明鑫則重申,該批油品自始至終皆放置於中聯廠區內、從未移出,台糖非通報標的亦無通報義務。經濟部門更連發多篇帖文,稱台糖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並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為比喻,試圖為台糖開脫。

綠營的護航言論引發朝野強烈反彈。台中市長盧秀燕4日受訪時怒轟,衛福部門與經濟部門高官竟稱台糖知情不報的行為是「無辜的」,直斥「嘴臉噁心」,有這樣的官員是「國之不幸、人民悲歌」。她更指出,台糖總公司登記於台南市,依台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業者發現上游供應商有危害消費者健康之疑慮時,應於48小時內主動通報,質問台糖為何未通報。
台北市長蔣萬安則痛批,台糖作為公營食品業者(官股佔比超過90%),早在5月發現毒油超標卻可不用通報,民進黨當局甚至幫忙辯解,「你就知道這個政府是用什麼心態在處理毒油事件」。他要求卓榮泰「不要再戀棧」、賴清德「出來道歉,出來做一個清楚的交代」。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3日亦發文指出,通報不是行政機關的恩惠,是法律明定的義務,「法治社會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