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朗讀

四警屈露宿者藏毒 妨礙司法公正上訴遭駁回

8名警員涉及2020年初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緝毒期間,襲擊露宿者及砸爛其家當等,其中6人被裁定誣衊露宿者藏毒、遮蔽閉路電視鏡頭,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不等。4名上訴人梁飛鵬、龐雋詩、尹栢詩及陳守業其後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駁回有關上訴,維持原判。

罪成的6名警員涉誣衊通州街公園露宿者藏毒,4人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其中梁飛鵬及龐雋詩被判囚2年1個月,尹栢詩及陳守業被判囚3年1個月。4人均就刑罰提出上訴,梁飛鵬、龐雋詩及陳守業亦另行提出定罪上訴。

6名警員涉誣衊通洲街公園露宿者藏毒而被裁定罪成,上訴後遭截回。

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楊家雄,以及原訟庭法官陳慶偉認為,妨礙或干預執法部門的調查仍然可以構成妨礙司法公正,被告刻意遮蓋閉路電視及干擾錄影約40分鐘,唯一合理推論是為了防止拍攝到警方潛在的不當或違法行為,明顯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認為他們的上訴理由相當牽強又完全站不住腳,遂駁回定罪上訴。

就刑罰方面,4人認為原審法官未充分考慮部分被告職級較低、只是聽從上級指示行事,以及個人良好品格和嘉許紀錄等求情因素,質疑判刑過重。上訴庭認為,警員妨礙司法公正屬極其嚴重罪行,會對無辜者造成嚴重後果,亦嚴重影響司法執行工作,削弱公眾對執法及司法制度的信心,量刑時被告個人正面品格的比重相對微不足道。

上訴庭並指出,社會大眾期望警方積極打擊罪惡,但若在缺乏證據下仍因認定某人有罪而不惜栽贓,便會變成另一種罪惡,造成更大禍害,背離法治。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注意到案件涉及濫用職權等因素,就罪行嚴重性拿捏得宜,各項量刑基準合理。上訴庭沒有理由干預判決,決定駁回所有上訴申請,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