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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崗工廈懷疑非法軍事操練案 律政司需時考慮將不同性質控罪分案處理 再度押後至10月再訊

國安處於2025年在新蒲崗一工廠大廈搗破疑似軍事非法操練場所,當中5名年齡介乎20至25歲的涉案男子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及管有爆炸品等4項罪名,案件7月28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因為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指在手機儲有兒童色情物品而被控相關控罪,法官陳廣池關於案件性質與本案不同是否應該分案審理。律政司表示需時考慮,陳官遂將案押後至10月8日再訊。押後期間5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警方在涉案單位內搜獲多支氣槍。

5名被告分別為24歲保安員彭加熙、25歲保安員李晉森、20歲學生黃杰倫、23歲學生鄧藝博及23歲侍應陳曉津,皆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以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的行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李晉森另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項罪名。控罪指控他於2025年12月11日在新蒲崗景福街泰景工業大廈3樓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一袋粉狀低性能炸藥、4個自製爆炸裝置、兩件爆竹煙花製品、18發各含爆炸性混合物的釘槍彈及兩瓶鋁碎片;他另被控同日在新蒲崗太子道東友邦九龍金融中心停車場2樓泊車位的一輛私家車上,非以通訊事務管理局批給的適當牌照行事而管有一部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套無線電干擾器。

至於黃杰倫則另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25年12月11日在新蒲崗景福街泰景工業大廈3樓某室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包括共6項相片及5段影片,內容包含兒童色情內容,並儲存於他的手提電話內。

案件編號:DCCC 102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