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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陸配李貞秀出任立委明年面臨解職 學者斥當局不應以「做不到」的要求作阻攔

台灣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大陸配偶李貞秀,按照該黨的遞補機制預計於本月3日(星期二)就職,不過台灣的「內政部」主張援引《國籍法》第20條,要求她在就職後一年內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否則將予以解職。

李貞秀成為台灣首位陸配立委,但一年後將因放棄國籍問題遭解職。圖:李貞秀facebook
李貞秀成為台灣首位陸配立委,但一年後將因放棄國籍問題遭解職。圖:李貞秀facebook
台灣社會一段時期以來,高度關注陸配受賴政府打壓和歧視。(資料圖片)
台灣社會一段時期以來,高度關注陸配受賴政府打壓和歧視。(資料圖片)

台灣彰化師範大學副教授李其澤指出,現在問題在於,政府當局是否設計了一套明知不可履行的條件,作為剝奪民選或依法取得公職資格的門檻?「內政部」應拿出透明方式面對統戰,如果規則被設計成「永遠交不出來」的要求,則台灣民主的受害者不會只是一位候任立委,而是整個制度的可信度。

李其澤表示,現在問題不在於社會是否理解「國安焦慮」,真正的關鍵在於,政府是否設計了一套明知不可履行的條件,作為剝奪民選或依法取得公職資格的門檻。當「內政部」一再宣稱「依法解職、沒有解釋空間」時,卻刻意迴避更根本的法制矛盾,就是在兩岸特殊關係下,「大陸地區」於台灣的法制中並非一般意義的外國,陸配取得身分的路徑亦不同於一般外國人歸化,若把「外國國籍」的框架直接套用到兩岸身分,法律語義必然扭結。

李其澤指出,這樣的扭結並非抽象爭論,而是已造成實質治理傷害。花蓮富里陸配村長鄧萬華即因同一條款遭解職,後續提出起訴願獲准,縣府撤銷原處分,中央與地方各說各話,正顯示制度缺口已讓行政體系陷入互相打臉與責任卸載的困境。更為矛盾的是,陸委會一方面坦言「放棄中國國籍」在現實上幾乎無法操作,另一方面政府卻仍要求以該項證明作為保職要件,形同將「不可得」設計成「必須交付」。

現年52歲的李貞秀成為台灣第一位「陸配」立委。她的當選過程並非透過直接選舉,而是經由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遞補產生;李貞秀在 2024 年立法委員選舉中,被民眾黨提名為不分區候選人,排名第 15 名,而按照民眾黨內規設有「兩年條款」,即首批不分區立委任滿兩年後需辭職,由後續排名者遞補。民眾黨 6 名立委於今年 2 月 1 日辭職,李貞秀依序位獲得遞補資格,預計於 2 月 3 日宣誓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