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 工程顧問總承建商董事等被控誤殺 另涉多項詐騙等罪名 押後至9月2日再訊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在進行大維修工程期間發生大火,造成百多人罹難,警方及廉政公署經調查後採取聯合行動,起訴負責工程的顧問公司「鴻毅」及總承建商「宏業」、該兩間公司的董事黃俠然及何建業,以及「鴻毅」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共3人誤殺罪名。同時,他們跟「鴻毅」的其他人員,亦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名。案件今日(10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法庭將案押後至9月2日再提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其中僅不涉及誤殺罪的「宏業」董事侯華健,以及「鴻毅」董事的妻子鍾素芬,各獲准以5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餘下5人均要還押。

被控誤殺的被告分別為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宏業」董事何建業(52歲)、「鴻毅」董事黃俠然(40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44歲)。他們共被控5項誤殺罪,指他們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誤殺共168名死者。
而上述5名被告連同「宏業」的另一董事侯華健(54歲)、「鴻毅」董事黃俠然的友人洪國偉(60歲)及妻子鍾素芬(41歲),以及「鴻毅」助理經理李敏(33歲),則分別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逃稅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20項罪名。

各項誤殺罪涉及死者名單如下:
控罪一「誤殺」,涉及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死亡的81名死者,分別為賴志光、陳柱楷、朱卓權、鄭玉池、鄭崔永秀、黃寶營、蘇永權、杜元泉、蔡文英、劉美金、吳惠珍、梁勵青、林湘、葉嘉莉、劉秀賢、鄧淑萍、薛愛華、楊統英、紀麗明、吳環好、NOVITA、蘇兆雄、何梓甄、李房有、林芳、羅瑞先、蘇偉勳、張美芬、姚永濃、李國偉、鄭桂香、YASMIATI、麥慧蘭、王秀云、譚惠萍、DINA-MARTIANA、DARWATI、何華星、李堅玉、陳良本、高錦嫦、蘇恩曄、曾玉薇、練志輝、張大彬、劉軟綿、劉定嘉、成淑清、余素英、廖秀芳、吳垣志、洪偉香、蔡麗萍、蔡永德、楊淑𡖖、蔡雪珍、鍾勤好、譚麗媚、鍾少琼、鍾秀珍、區耀輝、吳金霞,羅美英、莊兆基、黃惠貞、SRI-WAHYUNI、黃杏妹、潘桂芳、WIDYANA DESY、陳德新、曾月愛、韓潔玲、陳錦强、鄧慧賢、高美玲、李官華、老英、梁錫豪、黃秀惠、陳寶燈、李麗珠。
控罪二「誤殺」,涉及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死亡的82名死者,分別為劉春叶、陳耀基、莫淦林、梁碧施、劉文光、譚潤嫦、譚康松、SITI-KHOTIMAH、許巧玉、胡耀輝、李泉章、繆少琼、黎錦雄、石桂芳、黎凱琪、白瑞蓮、鄧欣彤、鄧達兒、梁蘇妹、曾蕙嫻、李欣穎,、李俊民、葉碧兒、ERAWATI、李薛明、曾麗馨、麥露恩、盧卓明、甘潔瑩、黃仁藻、吳玉珍、冼麗芬、文浩輝、王薇薇、周永光、歐潔貞、呂建章、蔣炳垣、蔣詠琴、鄭煦翹、ESTEBAN MARYAN PASCUAL、卓世俸、周小娟、莫家寶、鄧淑貞、張芯悅、張琝浠、陳海慧、郭慧欣、黃麗娟、阮少祥、李峰、鍾燕華、曾麗華、湯艷芳、潘儉雅、毛雪蓮、黃錦華、SITI-FATONAH、區月英、蔡尚謙、江景鈿、任婷、任娟、李炳威、趙月娥,、黃嘉星、陳曼玲、梁賢樺、鄧玉萍、楊麗嬋、黎乃月、譚海成、張碧娟、何淑芬、王思懿、張小玲、葉麗文、葉桃、任伴馨、藍新娥、何偉豪。
控罪三「誤殺」,涉及於2025年11月27日死亡的兩名死者,分別為楊煥英、洪敬量。
控罪四「誤殺」,涉及於2025年11月26至27日死亡的兩名死者,分別為李麗雯、何美寶。
控罪五「誤殺」,涉及於2025年11月26及至27日死亡的一名死者陳漢標。
案件編號:WKCC 2701-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