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朗讀

女銀行家打Botox後死亡 涉事整容醫生李宏邦被裁定行為屬誤殺 因失智症獲判無條件釋放

李宏邦(右)今天獲判無條件釋放後離開法庭。法官批評他延誤了醫生對死者的救援。
李宏邦(右)今天獲判無條件釋放後離開法庭。法官批評他延誤了醫生對死者的救援。

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於2018年到整容名醫李宏邦的診所,接受肉毒桿菌素(Botox)注射期間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現年93歲的李宏邦雖然被陪審團裁定嚴重疏忽誤殺張淑玲,但因為他患有認知障礙,獲法庭接納他不適合接受審訊;社會福利署又認為他毋須接受監管令,故此法官郭啟安只能根據條例,將他無條件釋放。

女銀行家張淑玲在接受李宏邦注射肉毒桿菌素後死亡。(網上圖片)
女銀行家張淑玲在接受李宏邦注射肉毒桿菌素後死亡。(網上圖片)
法官郭啟安斥李宏邦之前已曾在治療另一病人期間令病人死亡,卻未有汲取教訓。
法官郭啟安斥李宏邦之前已曾在治療另一病人期間令病人死亡,卻未有汲取教訓。

惟法官郭啟安在判刑指出,李宏邦案發時的行為、特別是他隱瞞對死者的療程及用藥,延誤了醫生對死者的救援,應該受到最強烈的譴責。郭官又指,被告李宏邦之前曾經在治療另一病人期間令病人死亡,但他不但未有汲取教訓,未有停止行醫之餘,更依然故我,未有改正療程方案,終奪去另一無辜生命。而當局未有就上一個病人的死亡個案提出刑事起訴,李宏邦應該要覺得慶幸。

郭官坦言,這個刑事審訊出現這個結果,對死者家屬而言難言公平,李宏邦亦欠他們一個道歉,相信他們只有循民事訴訟尋求公義。

李宏邦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控罪指他身為註冊醫生,於2018年11月12日違反對病人張淑玲的謹慎責任,未有為她採取合理謹慎的安全措施,因而非法殺死她。控罪並詳細列出對李宏邦指稱的疏忽行為,包括:(1)儘管張淑玲最近曾攝取催眠藥及禁食狀態不確定,仍繼續對她施用鎮靜藥物,(2)未有在她處於鎮靜狀態期間監測她的氧氣飽和度,(3)未有在她出現呼吸困難時提供氧氣,(4)未有向她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5)當其他醫學專業人士詢問時,隱瞞醫療和藥物資料。

李宏邦(右)進出法庭都緊握柺杖。他因患認知障礙而毋須負刑事責任。
李宏邦(右)進出法庭都緊握柺杖。他因患認知障礙而毋須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