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 警方及廉署落案起訴7人2公司共25項控罪 3名男子及2公司涉5項誤殺罪
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半年後,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警方及廉署今天(6月10日)落案起訴兩間公司及七名人士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逃稅等。兩間被起訴公司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的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而七名被告為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鴻毅董事黃俠然、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洪國偉,及鍾素芬、李敏。


案件今天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及廉署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亦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屋苑大維修工程懷疑涉貪等事宜交代最新進展。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警方及廉署成立了近年最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本着為死傷者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在短短半年內全速開展全面的調查,至今就案件已合共拘捕35人,而警方及廉署今天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警方正式起訴三名男子及兩間本地公司共五項誤殺罪。廉政公署則合共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上述罪行已在今天分兩宗案件提堂。
鄧翊几提到,宏福苑在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及後招標委任鴻毅負責驗樓報告,再委任宏業負責修葺工程。警方發現,負責工程的相關公司在監管工程物料、程序中,涉嫌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包括使用非阻燃安全網和帆布、易燃發泡膠板、移除走火通道窗戶以開設「生口」等,嚴重影響防火安全,引致大量傷亡。三名男子及兩間本地公司因此被警方控告誤殺罪,首被告何建業是總承建商宏業的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第二被告吳躍是鴻毅的時任董事及工程註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黃俠然為鴻毅董事;第四及第五被告則是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表示,廉署調查取得突破性進展,發現工程有多個環節有人涉嫌造假,亦有人涉嫌清洗貪污所得利益。按現階段所取得證據及律政司法律意見,廉署已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她指檢控主要涉及四個範疇,包括總承建商招標過程造假、工程監督上造假,並涉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洗黑錢」、企圖作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等。其中,鴻毅董事黃俠然涉串通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何建業,在回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的訴訟記錄、誇大其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三億元合約。
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日再提訊。上述3名男子被告期間不獲法庭保釋,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