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總結陳詞 政府代表指多方蓄意違法釀大火 承認有「監管弱點」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步入尾聲,各涉事方代表繼續進行總結陳辭,今天將會是最後一日聽證會,獨立委員會代表將作總結陳詞。而在昨天(7月16日)聆訊中,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與代表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就火災成因、監管體系以及各涉事單位的責任歸屬展開激烈辯論。政府一方指出,宏福苑火災是多個持份者蓄意違法的行為引致,並非單一疏忽或制度弱點的結果;而火災涉及的六大促成因素,包括工人吸煙、使用非阻燃棚網、發泡膠封窗、逃生樓梯開設「生口」、火警鐘失效等,承建商「宏業」都有參與。陳詞期間,政府一方承認政府有「監管弱點」,但強調不應被等同為火災「直接成因」,冀各方不要將兩者混為一談。

政府力陳六大成因 涉事承辦商證據確立屬全面失責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在總結陳辭中,明確提出導致大火起因、火勢蔓延及造成重大傷亡的六大促成因素,包括工人吸煙、棚網沒阻燃以及發泡膠封窗等。他指出,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在所有促成因素中均有參與,屬於全面失責。
孫靖乾直言,針對各涉事私人承辦商及專業人士,可以用「證據確立」這四個字總結。他痛斥相關持份者濫用機制,透過蓄意違法行為及嚴重疏忽辜負了政府和市民的信任。其中,宏業明知工程須使用阻燃棚網,卻為節省成本兩度指示供應商購買非阻燃棚網,並在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巡查前急忙購入阻燃棚網,屬蓄意和有組織地欺騙監管機構,須為火勢迅速蔓延負上首要責任。此外,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及其檢驗人員吳躍亦未盡監督職責。
在消防設備失效方面,孫靖乾指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只負責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卻未曾到現場評估關閉消防泵房總電掣的後果,其董事梁秉基更自認是橡皮圖章;負責消防年檢的宏泰消防在發現電掣被關後亦未通知消防處;而物管公司置邦興業因派員排水誤關電掣並擅自處理消防裝置,同樣責無旁貸。
澄清監管弱點非直接成因 政府說法被批淡化責任
面對外界對政府監管不力的質疑,孫靖乾強調,不應將直接責任與監管弱點混為一談。他表示,政府並非推卸監管責任,但直接責任應指向導致火災發生及蔓延的私營持份者違規行為;而監管弱點則是令違規行為未被發現的制度漏洞。
他指出,部分媒體將火警責任完全歸咎於政府並不公平,這種系統的執行弱點不應被視為火警的直接因素。
承認五大系統性弱點 承諾推行多項改善措施
雖然極力釐清直接責任,但政府亦坦承現行規管及監督架構存在不足,並已識別出五個系統性弱點。這些弱點包括過去制度過度依賴專業人員的操守與自律,導致面對蓄意合謀或怠忽職守時難以發現;其次是以統計抽樣為基礎的審核機制,不足以偵測蓄意和有組織的隱瞞及違法行為。此外,大火前當局未就相關臨時保護物料訂立標準、跨部門溝通機制存在弱點,以及科技應用滯後,皆是極待解決的問題。
針對上述弱點,政府表示已推行改善措施。在專業人士規管方面,政府將檢視《建築物條例》以加強紀律處分,並考慮賦權屋宇署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競爭條例》的專業人士直接除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也已改變做法,不再進行預約巡查,改為突擊檢查,並要求檢驗人員提交定期現場監督紀錄。此外,獨立審查組與屋宇署的會議已由年度改為季度,並與消防處建立了雙向溝通及改善個案轉介機制。
居民痛斥環環相扣失誤 指部分證人推卸責任
代表九名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則指出,居民認為這場大火是由於多個涉事方環環相扣的失誤與意外所造成,除大維修顧問公司、承建商、物管公司、消防承辦商外,政府部門包括獨立審查組、勞工處及消防處同樣難辭其咎。
譚俊傑批評,部分政府部門過度依賴及相信承建商提交的證書,消防處在收到通知書申請時亦單憑相信承辦商。他更指出部門間溝通失衡,獨立審查組代表竟在事隔兩年半後才知道屋宇署已更改小型工程實地巡查抽樣比例。為免架床疊屋,居民建議將獨立審查組的工作統一歸由屋宇署跟進。
針對聽證會揭露的種種弊端,居民向獨立委員會提交了多項改善建議。在消防系統方面,居民建議由單一消防裝置承辦商統一負責大維修期間的消防系統法定年檢,防止承辦商互相推諉。在物管方面,居民要求當局就核實業主大會授權票提供標準指引,例如要求業主提供簽名式樣,以糾正物管公司代表供稱打個交叉都當簽名、不需確保授權票真偽的荒謬現象。
譚俊傑提到,九名居民中有八人有家屬罹難,他們連日到場旁聽,每日重溫火災及家人離世的細節,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痛。他直言,部分證人在聽證會上只想推卸責任,激起了居民的怒火,期望委員會能還原真相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促使各方深刻反省。
法團前主席及區議員未作供 遭居民點名質疑
在責任追究上,大火前捲入大維修授權票風波的法團前主席鄧國權,以及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並未出席聽證會作供,兩人隨即在居民的聯合總結陳辭中被點名。
居民引述專家報告指出,大維修工程原定分兩期進行,每期涉四座大廈,但合約其後改為分三期。宏業曾確認鄧國權任內同意八座大廈同時搭棚。居民認為,八座大廈同時長時間搭棚明顯加劇了火災風險,因此鄧國權的決定與大火迅速蔓延有明顯關聯。
此外,雖然黃碧嬌在書面證供中否認曾就揀選宏業的業主大會收取授權票,但居民一方引述證供和通訊紀錄指出,黃在大維修前期收集授權票的工作上扮演了一定角色。通訊紀錄顯示她曾與時任管委會委員討論收集授權票,並稱要一起拉票和打氣。多名居民亦作供表示,黃曾與義工逐戶探訪、擺街站收集授權票,並在協助居民申請資助時鼓勵即場簽署。居民認為,黃碧嬌兼具區議員及法團顧問的雙重身份,其做法極度值得商榷。

對於政府一方指系統的執行弱點不應被視為火警的直接因素這說法,部分居民認為政府試圖淡化自身責任。早前的聽證會曾揭示,居民在大火前曾多次向政府部門投訴大維修的火警風險,惟未獲有效跟進;且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以往採取的預約巡查機制,亦給予了承建商將非阻燃棚網魚目混珠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