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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教師於迪士尼未付款取去3500元貨品 官認同或因抑鬱症削弱專注力 裁定盜竊罪不成立

患抑鬱症的小學女教師,聲稱在校聽到師生自殺議題講座後「好驚好驚」、情緒受困,去年到迪士尼散心時,涉偷竊16件鎖匙扣及衛衣等貨品,價值合共逾3,500元。女教師否認盜竊罪,經審訊後,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黃士翔裁決時指,被告案發時精神大受打擊,專注力或受病情影響,沒察覺涉案物品未付款,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有意盜竊,故裁定被告罪脫。

女教師涉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美國小鎮大街百貨店內偷竊,經審訊後罪脫。
女教師涉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美國小鎮大街百貨店內偷竊,經審訊後罪脫。

46歲女被告吳泳儀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2025年3月21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美國小鎮大街百貨店內,偷竊1個購物袋、3個鎖匙扣、2個透明塑膠套、1條徽章帶、1個腰包、1個卡片套、1個黑色袋、2頂帽、1個環保袋、1件衫、1件衛衣及1個斜孭袋,總值3,553元,上述物品屬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的財產。

黃官裁決指,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患有綜合焦慮抑鬱症,雖然案發時有按時服藥並如常執教,但藥物或未能完全控制病情,導致其專注力削弱、精神受困,且其同事供稱被告目睹學生企圖輕生後情緒受困。黃官接納被告案發當日精神突然大受打擊,引致病情失控,遂臨時起意前往迪士尼樂園,其專注力在此情況下受到影響,未能察覺自身行為。

黃官分析案情指出,涉案的16件物品中,實際上只有2件附有價錢牌。被告在警誡下從未承認盜竊,僅表示「未付款」,並稱忘記了涉案物品的內容。被告當時曾提及「公仔」,但搜獲的涉案物品中根本沒有公仔。

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極可能沒有為意涉案物品尚未付款,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具備盜竊意圖。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被告稱曾處理學生企跳事件而確診抑鬱症

案情指,迪士尼的保安員案發當日見被告把物品放入環保袋,沒有付錢便離開。被告之後到了女廁,她離開廁所後,保安在廁所的垃圾桶內發現被撕下的價錢牌,於是截停被告及報警。

被告在與警方的會面錄影時稱,當日在學校聽了一個關於師生自殺議題的講座,她聽後感到「好驚好驚」,當日下午即約見臨床心理學家,但見時間尚早,故先去迪士尼散心,不知不覺行入店舖。她在店內看中物品想買,但怕塞車遲到,就走出店舖,又稱以為自己已付款。

被告又曾稱,因她之前曾在學校處理學生企跳事件,事後要看精神科,並確診抑鬱症,每日早晚要服鎮靜劑,持續有輕生念頭。她在會面中又哭稱:「好想繼續做老師……日日瞓唔着,好驚係最後一日返工。」

案件編號:WKCC 409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