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理大女生入廁所偷窺兼偷拍 工程師獲准簽保守行為 官喻有問題應盡快求醫
26歲男工程師在香港理工大學校園內,尾隨一名女大學生進入女廁更拿手機偷拍,原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日(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時,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工程師承認案情後,獲准自簽港幣1500元守行為3年。裁判官直言被告「好好彩」,並勸諭他如有問題應盡快求醫。
現職工程師的被告李卓彥為理工大學畢業生,他被控於2025年4月11日,在香港理工大學B座女廁內,暗中觀察或拍攝女子X,而該處屬於理應有私隱期望、可能裸露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地方,且並未獲得X的同意。

案情顯示,受害人X為理大一年級本科生。事發當日下午3時許,X在理大B座女廁的廁格內時,猛然發現廁格上方赫然出現一部手機,且鏡頭正對準自己。X大驚隨即尖叫並衝出廁格,當時女廁內已空無一人,X遂離開女廁。不久後,X在校園樓梯間截獲被告,被告立即向X致歉,並在X面前將手機內的相關影像刪除。期間被告主動向X出示其香港身份證,X抄錄下被告的個人資料後報警求助。
被告隨後被警方拘捕,他在警誡下供稱:「我嗰日係一時衝動,跟住咗嗰女仔入女廁」,並承認拍下了事主,但強調已刪除影像,並對此深感後悔。
被告承認案情後,控方表示不提證供起訴,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陳志輝遂向被告表示:「你好好彩,我唔知基於咩原因控方畀你簽保守行為。」同時嚴肅勸諭被告,若自身心理或行為有任何問題,必須盡快尋求專業醫生的協助。
案件編號:KCCC 31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