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9億元科技罪案看《網絡安全法》 文:劉建誠
隨着數字政策辦公室(數字辦)於近日(2026年6月2日)公布下半年的網絡安全重點工作,香港社會對網絡安全的關注度再次提升。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首季本港錄得逾6,500宗科技罪案,損失金額高達12.9億元。面對日益猖獗的網絡威脅,特區政府正積極推動《網絡安全法》的立法工作,這不僅是保護市民財產的迫切需要,更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建設國際創科中心的必由之路。
對齊國際標準提供安全營商環境
部分西方媒體及別有用心者,經常將《網絡安全法》與所謂的「網絡封鎖」掛鈎,甚至危言聳聽地指責法案會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這些言論完全是出於政治偏見的無稽之談。
維護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是國際慣例。無論是美國的《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法》、歐盟的《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指令》(NIS 2 Directive),還是國家的《網絡安全法》,其核心目的都是為了確保能源、通訊、金融等命脈行業免受惡意攻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每天處理海量的跨境數據與資金流動,若沒有堅實的法律護航,無異於在數字時代「裸奔」。特區政府推動立法,正是為了對齊國際標準,為海內外投資者提供一個更安全、更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重點在於「防禦」與「韌性」
《網絡安全法》的重點在於「防禦」與「韌性」,而非限制正當的商業活動。數字辦與警方合辦的「共建安全網絡」活動,以及即將推出的「安全AI@職場賦能計劃」,充分展現了政府「防患於未然」的施政理念。法案針對的是「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安全責任,要求他們建立完善的風險評估及事故通報機制。這不僅不會阻礙企業發展,反而能倒逼企業提升數字化治理水平,增強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對接國家數字經濟戰略的基石
更重要的是,在國家「十五五」規劃的宏大藍圖中,香港被賦予了建設國際創科中心及數據樞紐的重任。要實現這一目標,香港必須與內地建立互信、互通的數據流動機制。一套完善且與國家安全標準相適應的《網絡安全法》,是香港對接國家數字經濟戰略的基石。只有確保數據安全,香港才能充分發揮「超級聯繫人」的角色,吸引更多大灣區及國際科創企業落戶。
《網絡安全法》不是洪水猛獸,而是護航香港數字經濟的堅固盾牌。特區政府在推動立法的過程中,展現了極高的專業性與前瞻性。社會各界應放下政治偏見,理性看待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全力支持政府的立法工作。只有築牢網絡安全的防線,香港才能在數字經濟的浪潮中乘風破浪,再創輝煌。
文:劉建誠
公共行政學榮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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