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朗讀

兒童性罪行慣犯再邀約男童性交 遭YouTuber「放蛇」誘捕 28歲男子承認藏有666段兒童色情片還押候判

一名有兒童性罪行前科的28歲無業男子,2021年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主動聯絡一名男童,要求對方提供下體照片,男童遂向一名YouTuber求助;該YouTuber隨後假冒男童與涉案男子繼續聯絡,答應發生性行為以設局引對方現身,並當場報警,警方其後在男子手機內搜出高達666段兒童色情影片。涉案男子今日(7月8日)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兩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關注被告屬針對兒童性罪行的慣犯,遂先索取相關報告,押後至7月22日判刑,押後期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案中YouTuber(左)曾冒事主身分應約並截住被告。(網上影片截圖)

被告洪智聰(現年28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企圖促致未滿16歲的另一人以製作色情物品」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7月3日至5日期間,以Instagram向14歲男童X發送訊息,聲稱自己12歲,並詢問男童的年齡、內褲顏色及下體狀態,又要求進行裸聊及發送裸照。男童X高度警惕,懷疑被告為孌童癖,隨後將事件告知YouTuber楊先生。

楊先生接手後決定設局聯絡被告,隨後假冒X與被告對話。其間,被告曾再度索取下體照。雙方最終相約於同年7月11日見面,並約定前往被告的住所口交及肛交。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對11至12歲男童有興趣

至見面當日,被告如期應約,楊先生隨即現身並當場質問被告,事後決定報案。同年8月26日,被告被帶回警署協助調查。警方檢查其流動電話,赫然發現內藏高達666段分別屬於一至四級不同嚴重程度的兒童色情影片,以及9張屬於二級的兒童色情照片。

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對年約11至12歲的男童感興趣,當初確實有意觀看X的陰莖。他指上述所有色情物品均是從網上下載或由他人處取得。當警方向其播放部分搜獲的影片時,被告確認片中涉及年約10歲的未成年兒童進行口交、肛交及手淫等各式性行為。

被告有前科 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背景,現年28歲的被告中三畢業,過去有數項定罪紀錄,當中包括「企圖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以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辯方求情時呈上兩封求情信,強調被告認罪,已反映悔意,亦讓年幼的事主免受出庭作供的二次傷害。

暫委法官高偉雄考慮案情後指出,雖然涉案影片不涉及性虐待情節,亦不涉及極度年幼的嬰幼兒,但片中兒童目測年僅6至10歲。法官直言,結合被告過往的刑事紀錄,他似乎是一名針對兒童性罪行的慣犯,遂將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判刑,押後期間會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精神科及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案件編號:DCCC 21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