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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18,000元賄款潛逃15年 國泰前地勤認受賄便利人蛇集團旅客登機 判監20個月

廉政公署2009年偵破一宗偷運人蛇貪污案,一名國泰航空地勤人員被指收受賄賂,預先替該人蛇集團安排的旅客辦理登機手續,以確保他們可以順利經機場離境再偷渡往其他國家。惟該名國泰客服主任當年被捕後棄保潛逃,去年7月內地返港時被捕。他今日(7月2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被判入獄20個月,並須向國泰航空賠償18,000元,等同他當年所接受的賄款。

地勤職責包括核實旅客身份。

被告徐英傑(現年45歲),案發時為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主任。他2009年8月因涉嫌參與偷運人蛇勾當被廉署拘捕,獲保釋期間棄保潛逃,裁判法院遂向他發出拘捕令。他去年7月從內地回港時後落案起訴。

案發時於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間,被告當時被委派在香港國際機場協助旅客辦理預辦登機手續。他利用職權之便,串謀另外兩名國泰地勤人員,協助偷運人蛇集團安排的旅客預辦登機手續,並透過提前查核國泰航空的電腦系統資料,加快這些旅客的預辦登機手續,並向偷運人蛇集團就旅客的安全檢查作出預警。他會就每名旅客收取1,000元至2,000元作為報酬,期間所收受的賄款共18,000元。

廉署於2010年5月落案起訴涉案偷運人蛇集團兩名成員及國泰航空另外兩名前地勤人員;4人承認5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於2011年2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4至2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7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