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入冒牌樽裝水案 鑫鼎鑫董事被控欺詐等罪 繼續還押候訊以待索取資深大律師意見
商貿公司「鑫鼎鑫」涉嫌以不實資料奪得近5300萬元政府辦公室飲用水合約,經營該公司的男董事呂子聰被控欺詐罪、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七罪,另與其公司被控共六項傳票控罪,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23日再處理,以待被告索取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並表明希望辯方下次可確認答辯方向,以便盡快排期審訊。過往多次申請保釋失敗的被告,今天再度向法庭申請保釋又被駁回,被告須繼續還押候訊。
在本案,61歲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一項企圖欺詐罪、三項作為交替控罪的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兩項海關控罪,即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而在2025年7月到8月,呂涉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兩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和呂子聰兩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和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就上述控罪及傳票,呂子聰共面對九項控罪,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則被控四罪。
法官促盡快排期審理
呂子聰自去年8月提堂,已多次申請保釋,均被駁回。
今天庭上,辯方表示希望押後案件,以待索取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並再次申請保釋。法官高勁修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本案沒重大情況改變,拒絕其保釋申請。高官又表示,希望辯方下次可確認答辯方向,以便盡快排期審訊。
案件編號:DCCC 42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