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打理果園掩人耳目 夜晚挖古墓 天津33人盜墓團夥全數落網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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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薊州一個33人的盜墓團夥,以發展旅遊為名租下果園作掩護,深夜分工挖掘市級文保單位清代恆敬郡王園寢。法院近日宣判,32人因盜掘古墓葬罪判監3年至5年6個月,一名另涉販毒者數罪併罰判囚9年。
天津薊州一個多伙聯合的盜墓團夥合共33人,以開發旅遊項目為名租下果園作掩護,日間佯裝打理果樹,深夜秘密挖掘市級文保單位清代恆敬郡王園寢。近日法院宣判,32人因盜掘古墓葬罪判監3年至5年6個月,一人另涉販毒數罪併罰,判囚9年。
天津薊州法院近日審結一宗大型盜墓案件,涉案一共33人來自多個地方,分屬三個小團夥,聯手覬覦當地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清代恆敬郡王園寢,也就是當地人所稱的「西陵」。為長期佔據盜掘地點、避開巡查,團夥在2021年8月以發展旅遊作藉口,簽下六年租約租下整片果園,還搭建彩鋼房存放鐵鎬、電鎬等挖掘工具,打造掩護據點。

團夥有嚴密分工,設專人放哨、巡邏、監視道路及派出所動向。他們刻意錯開白天,等到深夜才動工挖掘;為掩蓋電鎬噪音,還在盜洞口鋪上棉被隔音,又曾偷接村民電力供工具使用,被發現之後只好改回人力挖掘。古墓外牆是堅實的三合土夯層,難以挖穿,團夥前後多次換位開挖,折騰數月始終沒能打開墓室,一件文物都未有得手。

漫長盜掘過程當中,團夥內部因為進度、資金問題爆發激烈矛盾,多次爭執內訌,事件還牽連出吸毒、販毒等其他案件。雖然盜賊未有挖到陪葬品,但法院認為他們已經着手實施盜掘行為,屬盜掘古墓葬罪未遂,依然需要承擔刑責。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32名被告人以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三年至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一名被告人同時涉及販賣毒品,數罪併罰,合共判囚九年。涉案所有盜洞其後已經回填修復,當地亦加裝監控、安排無人機巡邏,強化文物防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