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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科大講座教授劉紅斌收賄4萬元 以取錄不達標學生讀碩士 官斥毀大學聲譽判囚20周

香港科技大學前講座教授劉紅斌涉嫌在職期間收受保險中介友人四萬港元賄款,以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學生入讀碩士課程。他隨後更向兩名負責入學申請的科大同事派發聲稱是「辛苦費」的利是合共6,000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劉紅斌早前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三罪,案件今(28日)在觀塘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斥責被告的行為破壞科大的聲譽,惟考慮到被告對其專業領域作的的貢獻,願意協助廉署調查,考慮所有因素後,判囚20周。

劉紅斌案發時是香港科技大學海洋科學系的講座教授

被告劉紅斌(63歲)案發時為科技大學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已離職。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控罪指,劉紅斌身為公職人員,涉嫌於2025年3月2日至5月12日期間,串謀女被告林珮玲,收受對方四萬元報酬,以協助林正曦獲科大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取錄。劉另承認於同年5月23日,分別向科大講師梁瑞宜及項目主任麥倩儀提供5,000元和1,000元利是,作為協助取錄林正曦的報酬。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已被解僱及失去研發的項目,盼本案可提升其他內地人的守法意識,以及喚起公眾的關注,盼獲判處緩刑。

不過,裁判官判刑時指,香港社會不容任何貪污及賄賂,即使被告有專業背景,亦非判緩刑的考慮,應判處阻嚇性的刑罰,最終判監20個星期。

同案女被告、保險中介林珮玲(60歲)則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林獲准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獲准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TCC 492/2026

被告案發後已離職香港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