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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楠2016年遭海關解僱後提司法覆核迄今未解決 法官指多年未交代法援進展終駁回

林景楠曾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判監5年2個月。
林景楠曾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判監5年2個月。

  在「35+顛覆政權案」中認罪並被判監5年2個月的前海關關員林景楠,於2015年底因為在社交平台發表不當言論而被海關革職。他翌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海關革職的決定,惟案件拖延至今一直不了了之。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早前發現案件近10年仍未解決,要求林景楠作出回應不果,今日(12月31日)頒判詞下令撤銷案件。海關一方本來要求林景楠支付訟費,惟法官認為當局亦將案件束之高閣,多年後才要求訟費實說不過去,故此拒絕訟費申請。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駁回記協提出的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駁回記協提出的司法覆核。

根據林景楠當年提出的司法覆核入稟狀指,林景楠在2012年加入海關任見習關員,試用期3年。2014年至2015年間,林景楠在社交平台Facebook上留言發表有關「佔中」、打擊水貨客、關員工作等言論,包括曾聲稱自己會嚴查「老弱傷殘」、「嬰兒產婦」以打擊「不法活動」。至2015年,海關行政科指林景楠涉違反紀律、泄露海關資料,並影響海關的工作及損害聲譽,勒令他即時停職,同年12月將他革職。

林景楠質疑海關解僱的決定牽涉程序不公,既沒有披露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提供予海關建議,亦沒有交代解僱的理由,遂於2016年3月入棄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海關關長的決定。

此案原定於2016年6月開庭聆訊,但林景楠申請押後,以就申請法援被拒一事另行提出司法覆核,法庭當時指示林景楠收到法援申請結果後通知法庭排期聆訊。林景楠一度於2017年通知法庭,其法援覆核聆訊押後至同年8月,之後林景楠便未有再向法庭交代法援申請進度,海關一方亦未有向法庭尋求進一步指示。

法官高浩文留意到本案程序停滯不前,曾於2025年11月向林景楠與海關一方作出指示,表明除非有其他申請,否則法庭將駁回林景楠的訴訟提請,但仍沒收到林景楠回覆。法官認為,無論林景楠的法援上訴結果如何,他顯然已透過自身不作為(inaction)選擇放棄司法覆核,遂駁回林景楠的申請。

至於海關一方收到法庭的指示後,提出要求林景楠支付本案訟費,但法官指林景楠的司法覆核申請並非全無爭辯空間,而且他當時亦成功申請法援;相反,海關一方在林景楠顯然已放棄案件後,多年來都沒有就本案作出任何行動包括追討多年來累積的訟費,故法庭不頒任何訟費命令。

林景楠創辦的「阿布泰」被泰國Big-C收購。(網上圖片)
林景楠創辦的「阿布泰」被泰國Big-C收購。(網上圖片)

林景楠曾是連鎖生活百貨店「阿布泰」的創辦人,曾被視為「黃色經濟圈」的領頭者。在「35+顛覆政權案」中,林景楠在開審日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並轉任控方證人。但法官認為其頂證對該案幫助不大,最終判囚5年2個月。林景楠求情時稱對參加初選感到非常幼稚及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