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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人倫 台灣桃園14歲少父親性侵 法院:判囚6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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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台灣桃園14歲少女於2025年4月在住所房間睡覺期間疑遭父親侵犯,驚醒後推開對方,並待祖母早上返家後求助報警。其父否認犯案,辯稱露骨短訊只為測試女兒反應,但不獲法官接納,最終被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囚6年6個月。

台灣桃園14歲少女於2025年4月在住所房間睡覺期間疑遭父親侵犯,驚醒後推開對方,並待祖母早上返家後求助報警。其父否認犯案,辯稱露骨短訊只為測試女兒反應,但不獲法官接納,最終被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囚6年6個月。

14歲少女在住所房間睡覺期間遭父親侵犯。(圖源:網絡)

台灣桃園一名14歲少女於2025年4月在住所房間睡覺期間,疑遭父親脫去衣物並侵犯。她因下體疼痛驚醒,發現父親全裸在旁,立即將對方推開;父親離開房間後,仍透過手機傳送露骨訊息。案件經法院審理,父親被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判決書顯示,少女當晚在房內使用手機後入睡,凌晨半夢半醒時感到下體疼痛,醒來後發現父親正在侵犯她。她推開父親並持續拒絕,父親曾說「給爸爸啦,我會對妳好」及「給爸爸第一次啦妳是我女兒」,其後才離開房間。

少女將房門鎖上,直至祖母早上返家後,才向祖母說明事件並報警。父親其後否認侵犯女兒,聲稱兩人曾經爭執,不能排除女兒因飲酒或不滿管教而報案;他又解釋,傳送露骨訊息是為了測試女兒收到男生訊息時的反應。

父親侵犯親生女兒,判囚6年6個月。(圖源:網絡)

少女向法院提交父親在案發後發出的訊息,內容包括「爸比的大有長17公分~」及其他涉及性行為、潤滑劑和插入的文字,作為指控依據。法官認為,若父親只是想測試女兒對性邀約的反應,理應以不具名或父親以外人士的身分註冊帳號,不採納其辯解,最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