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學生訛稱UCLA畢業入港大讀碩士 內地女欺詐罪判囚4月 官斥案情嚴重須阻嚇
一名24歲內地女子涉嫌透過中介偽造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學位證書,成功騙取香港大學工程碩士課程錄取及入境處簽證,她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被判處即時監禁4個月,至於被告原被控的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則獲控方撤回。裁判官高偉雄強調案件性質嚴重,被告行為或剝奪他人入學機會,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被告王一涵(24歲),報稱無業。案情顯示,被告於2023年3月向香港大學遞交網上申請,報讀工程碩士課程,聲稱於2022年獲得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電機工程學士學位,且GPA高達3.81分。港大隨後亦收到經郵局寄出的相關學歷證明文件,並於同年7月正式錄取被告。被告同時以此學歷向入境處申請來港就讀許可,並於8月抵港開課。
直至2024年3月,港大接獲舉報指被告使用假學歷入學。校方向UCLA查證後,確認被告從未在該校就讀,亦未獲發任何證書,遂報警處理。被告的港大學位隨後被終止,她一度被通緝,直至2025年12月在羅湖口岸被海關截獲。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實際畢業於內地河南大學,是透過中介協助取得虛假的美國大學學歷證明。
辯方大律師謝英權求情時指,被告背景良好,在學期間曾發表論文及參與義工服務,現已深感後悔。辯方又呈上被告父母的求情信,指兩人患病需動手術,卻因被告不在家鄉而一直拖延,希望法庭能寬大處理。
高官判刑時指出,雖然無法確定被告若以真實學歷報讀會否獲錄取,但其目的顯然是為了增加被錄取的機會。裁判官強調,被告使用假文件誤導校方,此舉可能剝奪了其他合資格申請人的入學機會,性質嚴重。為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遂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至判囚4個月。
案件編號:ESCC 3202/2025

